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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9月23日,工信部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旨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办法明确集群申报需满足科技供给、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产业竞争力、治理服务五大硬性条件,实行市级申报、省级择优推荐、工信部评审认定流程。建立每三年一轮评估的动态管理机制,评估不合格整改仍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失信等问题将撤销集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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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本市2026年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五批)的通知
9月20日,上海发改委印发第十五批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计划,合计安排资金112045.074万元。其中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95953.655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6091.4184万元,共计10个项目。资金覆盖汽车以旧换新、国四柴油车淘汰、新能源环卫车、垃圾分类、污水管网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要求各主管部门依规申请拨付,规范用好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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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9月21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方案聚焦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出到2030年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实现出行与物流圈目标,提升60分钟通勤覆盖率。将推进“八廊两环”通道、枢纽建设,优化城际、城乡交通,布局智慧与绿色低碳交通,完善安全韧性与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保障首都都市圈通勤、功能、产业协同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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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9月21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面向工业、通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智算、通算、超算设施。申报项目需产权清晰、稳定运行满一年,对机架规模、上架率、能效标准、可再生能源占比、合规记录设置硬性条件。申报单位先完成自评,经地方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择优上报,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五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公布名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达标项目将移出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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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93092亿元,同比下降7.2%(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832亿元,同比下降2.4%;第二产业投资113094亿元,下降2.9%;第三产业投资174166亿元,下降9.9%。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9.4%,中部地区投资下降8.7%,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8%,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5.5%。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7.1%,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6.9%,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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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60328亿元,同比下降6.7%(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329亿元,同比下降0.5%;第二产业投资97709亿元,下降2.1%;第三产业投资157290亿元,下降9.5%。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8.6%,中部地区投资下降6.4%,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6%,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4.6%。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6.4%,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8.1%,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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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商用车产业政策全景解读报告
2026年上半年(截至目前),商用车领域相关政策与法规标准密集出台,政策的总基调是从“普惠刺激”走向“精准调控”。国家正在推动商用车乃至整个汽车产业完成从燃油体系到电力体系、从机械产品到数智产品、从国内市场到全球竞争的三重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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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957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52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50473亿元,增长3.9%;第三产业增加值413709亿元,增长5.2%。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二季度增长4.3%。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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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关于协同做好“上海产业绿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近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协同做好“上海产业绿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在绿色低碳产业及项目范围,《通知》明确了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项目:绿色建筑(厂房)项目、充电(换电)或加氢站项目、清洁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绿色数据中心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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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情况的公示》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情况的公示》。其中,直流充电桩27台,交流充电桩25台,申报总资金43.53万元,补贴资金21.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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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选取部分县乡地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选取部分县乡地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的通知》,选取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等33个县(县级市、县、自治县、旗)、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等74个乡(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通知》表示,国家能源局将结合推广地区充电设施建设情况,适时推动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应用,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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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城发展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发布《深化推动新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
《政策举措》明确:谋划推动新兴产业应用场景落地。加快推进上海高级别自动驾驶引领区建设,创新车联网技术赋能,推动相关平台、功能及政策优先在嘉定、南汇、奉贤新城落地,有序开放新城智能网联汽车应用范围,开展智能出租车、智能公交等场景的规模化应用。加快推进上海高级别自动驾驶引领区建设,创新车联网技术赋能,推动相关平台、功能及政策优先在嘉定、南汇、奉贤新城落地,有序开放新城智能网联汽车应用范围,开展智能出租车、智能公交等场景的规模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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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诸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明确指出:1、推动公交出租车新能源化,2024年,更新电动公交车10辆,到2027年,力争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100%;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90%,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化率达90%。2、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渔船设备、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更新或改造,到2027年,淘汰老旧内河货船10艘以上。3、用足用好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出台汽车置换更新、油换电等各类支持政策。4、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全面实施公务用车新能源化,鼓励驾考、驾培、邮政快递等领域新能源车替代,推动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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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西城区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明确指出:1、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加快推动国四及以下营运类柴油货车、渣土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淘汰及电动化更新。推进环卫作业车辆新能源化。分类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化。2、完善充电网络,在重点商圈、酒店、大型公共停车场建设超级充电站。2025年,实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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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提到加快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力争到2025年,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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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碳达峰试点(广州)实施方案
其中提到应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完善需求侧响应政策支持及补贴机制,利用市场化手段积极引导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到2025年,建成超大城市坚强智能电网,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升汽车、电力、石化、电子信息等行业和领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积极推动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做强做优做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工业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重点打造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推动交通运输装备低碳化。积极推动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快公务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环卫车等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的电动化替代,积极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的示范运营,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加快新能源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推广工作。加大补贴力度,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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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遴选的通知
其中提到试点城市应结合地区特点和建设情况,加快在汽车、船舶、航空器、机器人等重点领域推广北斗应用。鼓励依托车联网、智能网联相关平台建设,全面扩大重点营运车辆、公共领域车辆、商用车和乘用车北斗搭载比例。鼓励引导内河、沿海、远近洋等区域航行的船舶加速装载北斗。鼓励加大对航空器领域相关企业扶持,加快开展北斗导航、短报文等适航设备研制攻关和应用。鼓励挖掘机器人领域北斗应用新场景。围绕新型工业化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要素比较优势,拓展北斗赋能工业制造领域新场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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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娄底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定(审查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娄底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娄底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定(审查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设运营管理规定(审查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提到,新建、扩建住宅项目应当为配建停车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未按要求建设或预留安装条件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老旧住宅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应当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改造项目内容,或者预留建设条件。电力增容困难或者不具备建设空间条件的,可以在老旧住宅小区周边规划建设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支持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采用统建统服模式经营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业务,统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统一提供充电服务。鼓励和支持工矿、物流等企业使用电动重型载货汽车,建设电动重型载货汽车专用、公用充电站。电动重型载货汽车充电站选址应当符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电力承装(承修、承试)四级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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