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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9月23日,工信部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旨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办法明确集群申报需满足科技供给、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产业竞争力、治理服务五大硬性条件,实行市级申报、省级择优推荐、工信部评审认定流程。建立每三年一轮评估的动态管理机制,评估不合格整改仍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失信等问题将撤销集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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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本市2026年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五批)的通知
9月20日,上海发改委印发第十五批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计划,合计安排资金112045.074万元。其中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95953.655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6091.4184万元,共计10个项目。资金覆盖汽车以旧换新、国四柴油车淘汰、新能源环卫车、垃圾分类、污水管网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要求各主管部门依规申请拨付,规范用好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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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9月21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方案聚焦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出到2030年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实现出行与物流圈目标,提升60分钟通勤覆盖率。将推进“八廊两环”通道、枢纽建设,优化城际、城乡交通,布局智慧与绿色低碳交通,完善安全韧性与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保障首都都市圈通勤、功能、产业协同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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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9月21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面向工业、通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智算、通算、超算设施。申报项目需产权清晰、稳定运行满一年,对机架规模、上架率、能效标准、可再生能源占比、合规记录设置硬性条件。申报单位先完成自评,经地方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择优上报,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五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公布名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达标项目将移出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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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93092亿元,同比下降7.2%(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832亿元,同比下降2.4%;第二产业投资113094亿元,下降2.9%;第三产业投资174166亿元,下降9.9%。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9.4%,中部地区投资下降8.7%,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8%,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5.5%。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7.1%,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6.9%,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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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60328亿元,同比下降6.7%(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329亿元,同比下降0.5%;第二产业投资97709亿元,下降2.1%;第三产业投资157290亿元,下降9.5%。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8.6%,中部地区投资下降6.4%,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6%,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4.6%。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6.4%,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8.1%,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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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商用车产业政策全景解读报告
2026年上半年(截至目前),商用车领域相关政策与法规标准密集出台,政策的总基调是从“普惠刺激”走向“精准调控”。国家正在推动商用车乃至整个汽车产业完成从燃油体系到电力体系、从机械产品到数智产品、从国内市场到全球竞争的三重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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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957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52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50473亿元,增长3.9%;第三产业增加值413709亿元,增长5.2%。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二季度增长4.3%。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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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强制检定》的通告
7月23日,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强制检定》的通告。其中指出,2024年8月1日后,新安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投入运营前须申请并完成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2024年7月31日以前已运营的充电桩,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主体需在2024年11月30日前申请完成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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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其中提到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健全提升优势产业领先地位体制机制。优化重大产业基金运作和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要求。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完善流通体制,加快发展物联网,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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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完善汽车能源消耗量公示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对传统能源轻型商用车,标识“说明区”第一段文字改为“本标识所采用的燃料消耗量数据是按照 GB/T 19233—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测定。预估能源成本的计算基于汽油7.50 元/升、柴油 7.00 元/升。”2.对不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轻型商用车,标识“说明区”第一段文字改为“本标识所采用的燃料消耗量数据是按照 GB/T19753—2013《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测定。预估能源成本的计算基于汽油 7.50 元/升、柴油 7.00 元/升。3.对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轻型商用车,标识“说明区”第一段文字改为“本标识所采用的燃料消耗量、电能消耗量和续驶里程数据是按照 GB/T 19753—2013《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测定。预估能源成本的计算基于汽油 7.50 元/升、柴油 7.00 元/升、电费 0.66 元/度。4.对纯电动轻型商用车,标识“说明区”第一段文字改为“本标识所采用的电能消耗量和续驶里程是按照 GB/T 18386—2017《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 试验方法》测定。预估能源成本的计算基于电费 0.66 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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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财政补贴的通知》
7月22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财政补贴的通知》。《通知提到》,本次申请建设补贴的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1)按照先备案后建设要求合规建设;(2)竣工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之后,2023年12月31日之前;(3)2024年7月18日仍处于正常运营状态;(4)未享受过建设补贴。本次申请运营补贴的项目竣工日期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并于2024年7月18日仍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电量以项目推送至市级平台的电量为准,并提供电费缴费凭证等证明辅助材料,如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市级平台电量高于电费缴费凭证显示电量的,取消当月运营补贴,最终核定以属地住建局意见为准。运营补贴的电量计算时间范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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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2024年北京市增发家庭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通告称,为逐步解决无车家庭用车需求,北京市将于7月21日面向无车家庭定向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按照定向增发工作安排,2024年7月21日将公布积分排序入围的家庭名单。家庭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积分排序入围的家庭,将由北京市有关部门开展亲属关系和婚姻状况核查,具体工作安排将于2024年7月21日公布,届时,家庭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查看。7月26日起,通过核查的“无车家庭”可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家庭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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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实施意见
文件提出,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负责建立废旧电池回收网络,利用售后服务网络回收废旧电池,确保废旧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产业链溯源管理。大力推动废旧动力电池残值快速评估、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梯次利用产品质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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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算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天津市算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其中提到,提升新建数据中心能效。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从源头提高新建大型数据中心能效水平。以边缘算力资源支撑自动驾驶算法决策和场景开发,推进解决智能网联汽车面临的复杂场景、多样的交通参与者及突发事件等驾驶难题。整合算力资源,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运营服务平台,促进“车、路、云、网、图”有机协同,发展智能网联服务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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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商务局等14部门公布关于印发《眉山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眉山市商务局等14部门公布关于印发《眉山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1、贯彻执行老旧汽车估值评价、报废机动车回用件流通、传统经典车认定等相关标准,落实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等相关产品认证制度。2、规范二手车鉴定评估,依托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和估值平台,推动解决新能源二手车车况不透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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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公布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备更新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公布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备更新计划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1、动态推进功率60千瓦以下或服役期5年以上的充电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为功率120千瓦及以上或360千瓦及以上的超充设施、超充拖快充设施,有利于提升充电效率、节约土地资源、服务更多车型、助力产业发展。2、鼓励各充电运营主体适用多种商业模式,通过“交流桩改智能有序充电桩”“交流桩改直流桩”“直流桩上大压小”“单体桩改充电堆”“单向充电桩改双向智能有序充放电桩”“充电桩升级为光储充一体化”等方式进行设备更新、升级改造,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等车流量大的充电场站加快设备更新改造步伐。3、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要结合各地市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计划,以及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做好相应配套电力设施增容改造计划,匹配电力需求。4、支持充电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扶持。请相关单位、各地市按季度一并报送充电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和年度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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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发改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南浔区营运充电桩项目建设全流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明确,实现城市各类停车场景全面覆盖,重点突出“两区”(居住区、办公区)和“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对于既有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通过改造提升充电桩接入能力,按需求推进具有配置或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的停车位比例提升至10%;对于新建建筑配建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配置或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车位的10%,鼓励按照不少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或预留充电桩。优先选择中心镇、中心村,包括乡镇广场、风景区、礼堂公共区域停车场、农家乐等场景布局充电桩,按照高人口密度中心镇不少于20个、未来乡村不少于2个、4A级景区不少于5个、5A级景区不少于10个等要求进行布局。鼓励在非中心镇的人流密集镇、加油站、美丽乡村精品村或历史文化村、规上企业等场景布局建设。到2025年,完成全区乡村地区计划新增定点500个以上充电枪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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