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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9月23日,工信部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旨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办法明确集群申报需满足科技供给、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产业竞争力、治理服务五大硬性条件,实行市级申报、省级择优推荐、工信部评审认定流程。建立每三年一轮评估的动态管理机制,评估不合格整改仍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失信等问题将撤销集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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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本市2026年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五批)的通知
9月20日,上海发改委印发第十五批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计划,合计安排资金112045.074万元。其中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95953.655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6091.4184万元,共计10个项目。资金覆盖汽车以旧换新、国四柴油车淘汰、新能源环卫车、垃圾分类、污水管网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要求各主管部门依规申请拨付,规范用好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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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9月21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方案聚焦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出到2030年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实现出行与物流圈目标,提升60分钟通勤覆盖率。将推进“八廊两环”通道、枢纽建设,优化城际、城乡交通,布局智慧与绿色低碳交通,完善安全韧性与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保障首都都市圈通勤、功能、产业协同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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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9月21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面向工业、通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智算、通算、超算设施。申报项目需产权清晰、稳定运行满一年,对机架规模、上架率、能效标准、可再生能源占比、合规记录设置硬性条件。申报单位先完成自评,经地方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择优上报,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五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公布名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达标项目将移出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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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93092亿元,同比下降7.2%(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832亿元,同比下降2.4%;第二产业投资113094亿元,下降2.9%;第三产业投资174166亿元,下降9.9%。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9.4%,中部地区投资下降8.7%,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8%,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5.5%。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7.1%,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6.9%,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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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60328亿元,同比下降6.7%(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329亿元,同比下降0.5%;第二产业投资97709亿元,下降2.1%;第三产业投资157290亿元,下降9.5%。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8.6%,中部地区投资下降6.4%,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6%,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4.6%。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6.4%,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8.1%,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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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商用车产业政策全景解读报告
2026年上半年(截至目前),商用车领域相关政策与法规标准密集出台,政策的总基调是从“普惠刺激”走向“精准调控”。国家正在推动商用车乃至整个汽车产业完成从燃油体系到电力体系、从机械产品到数智产品、从国内市场到全球竞争的三重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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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957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52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50473亿元,增长3.9%;第三产业增加值413709亿元,增长5.2%。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二季度增长4.3%。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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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云南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保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落实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政策。落实国家峰谷分时电价、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政策。鼓励对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积极支持。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铁路运价调整机制、“一口价”收费政策,推行“量价互保”协议运输模式。对符合超低排放条件的钢铁、水泥等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部署将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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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支持新能源体系建设若干政策(2024年修订版)》
为加快新能源体系建设,有力推动新能源重卡推广、公共领域电动汽车推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制氢厂加氢站换电站建设、风电光伏项目推动、储能及虚拟电厂项目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工作,特制定如下具体政策措施:一、简化审批程序;二、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三、加大政策扶持;四、完善价格费用机制;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六、强化规划和土地保障;七、强化科技创新;八、支持新能源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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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印发《长宁区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提出以PM2.5达标为核心,以持续加强本区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为重点,强化重点行业和重型柴油车等移动源排放管控,确保空气质量稳定达标。鼓励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全区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散装建筑材料车辆上路行驶。外环线以内行驶的环卫等车辆尽可能使用新能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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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稳定工业用地规模优化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实施办法》
郑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郑州市稳定工业用地规模优化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实施办法》,通知中明确,存量国有建设用地转型升级为新型产业用地。产业用房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小于0.5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小于1.0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建。新供应新型产业用地。产业用房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小于0.8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小于1.0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建。新型产业用地应配建不少于10%的机动车充电车位和不少于15%的非机动车充电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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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梧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梧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共包括三大部分,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其中提到: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力争到2060年前,全市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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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州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政策(市经信局)实施细则》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湖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2024年湖州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政策(市经信局)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对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智能物流装备、生物医药、特种材料、绿色能源、地理信息+、仿生机器人及数控机床等领域的成套、整机或核心关键零部件(材料)强链补链项目,投产后按设备投资额的12%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0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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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为鼓励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提高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建)〔2023〕38号)和省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黑发改电力函〔2022〕150号)文件精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制定了《双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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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广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支持构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网络、电池租赁、回收利用的新型储能生态体系。探索综合能源服务模式,鼓励综合能源服务商打造区域综合能源服务平台,开展虚拟电厂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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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其中提到:持续对柴油货车、新车、用车大户、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排放检验机构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配合市级部门有序开展国三及以下老旧车报废淘汰。以重点区域为试点,开展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工作。加快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机械信息编码登记。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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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的通知》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的通知》。《通知》提到,加快公共桩建设。到2024年年底,全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达到5600台以上;到2025年年底,达到6600台以上。提高直流快充桩占比,除居住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外,原则上新增公共区域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直流快充桩。鼓励居住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按不低于50%比例配置直流快充桩,全部具备智能有序充电功能。引导充电设施运营商参与。2024年12月底前,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分别至少打造3个居住区统建统服示范试点,根据试点经验,逐步在全市居住区推广统建统服充电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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