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9月23日,工信部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旨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办法明确集群申报需满足科技供给、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产业竞争力、治理服务五大硬性条件,实行市级申报、省级择优推荐、工信部评审认定流程。建立每三年一轮评估的动态管理机制,评估不合格整改仍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失信等问题将撤销集群认定。
2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本市2026年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五批)的通知
9月20日,上海发改委印发第十五批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计划,合计安排资金112045.074万元。其中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95953.655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6091.4184万元,共计10个项目。资金覆盖汽车以旧换新、国四柴油车淘汰、新能源环卫车、垃圾分类、污水管网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要求各主管部门依规申请拨付,规范用好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1 -
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9月21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方案聚焦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出到2030年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实现出行与物流圈目标,提升60分钟通勤覆盖率。将推进“八廊两环”通道、枢纽建设,优化城际、城乡交通,布局智慧与绿色低碳交通,完善安全韧性与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保障首都都市圈通勤、功能、产业协同圈建设。
1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9月21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面向工业、通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智算、通算、超算设施。申报项目需产权清晰、稳定运行满一年,对机架规模、上架率、能效标准、可再生能源占比、合规记录设置硬性条件。申报单位先完成自评,经地方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择优上报,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五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公布名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达标项目将移出榜单。
1
-
2026年8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93092亿元,同比下降7.2%(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832亿元,同比下降2.4%;第二产业投资113094亿元,下降2.9%;第三产业投资174166亿元,下降9.9%。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9.4%,中部地区投资下降8.7%,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8%,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5.5%。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7.1%,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6.9%,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4.3%。
254 -
2026年7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60328亿元,同比下降6.7%(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329亿元,同比下降0.5%;第二产业投资97709亿元,下降2.1%;第三产业投资157290亿元,下降9.5%。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8.6%,中部地区投资下降6.4%,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6%,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4.6%。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6.4%,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8.1%,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5.4%。
905 -
2026年上半年商用车产业政策全景解读报告
2026年上半年(截至目前),商用车领域相关政策与法规标准密集出台,政策的总基调是从“普惠刺激”走向“精准调控”。国家正在推动商用车乃至整个汽车产业完成从燃油体系到电力体系、从机械产品到数智产品、从国内市场到全球竞争的三重切换。
1022 -
2026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957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52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50473亿元,增长3.9%;第三产业增加值413709亿元,增长5.2%。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二季度增长4.3%。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9%。
1266
-
《吉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会同省能源局印发了《吉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了补贴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对接入省新能源监控平台的专用、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即相关充电站、换电站建设和运营予以奖补。
981 -
《新乡市建设高质量邮政快递物流体系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新乡市建设高质量邮政快递物流体系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方案》明确:鼓励运力资源互补共用。统筹农村客运线路运力资源,积极开通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引导企业开行固定时间、线路、站点的货运班线,推行城乡客运班车、“村村通”客车代运邮件快件模式。加大农村物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区和线路使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
749 -
《安徽省未来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未来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发展氢能、氨能、新型储能、生物质能,前瞻布局先进核能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构建新型能源系统,实施聚变能商业应用行动计划。推动新一代电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研发应用,推动材料、装备、制造体系循环迭代创新。推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协同创新,开发适应通用智能趋势的工业终端产品、智能汽车、人形机器人、智能头显、量子计算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新一代显示、天地一体通信终端、智能诊疗等一批标志性产品和服务,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引领新需求。
732 -
《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和城建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联合发布《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通知》明确,扩大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对提前报废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1万元-4.5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提前报废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按照3.5万元-14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
1552 -
《红河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云南省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红河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逐步提高公共领域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重。聚焦火电、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重点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力争到2025年,实现高速服务区快充站基本覆盖。强化移动源监管信息应用,加强对车辆的监督管理。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修制度,强化对车检机构的监管执法。
693 -
《深圳市龙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
深圳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深圳市龙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督促区属企业内部停车场配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工作,监督指导区属企业落实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安全风险防护和安全监督管理。区住房保障建设局负责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顺利工作,将住宅小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按比例纳入情况检查范围,负责性住房保障按要求落实配建充电设施;完善自用充电登记和共享,加强充电设施“占位问题”管理,将住宅小区充电服务纳入物业服务评价;负责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人员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安全风险防范和安全监督管理。
1043 -
《铜川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印发《铜川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其中提出, 优化调整货运结构。出台《全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实施210国道东过境线项目。大力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打造清洁运输先行引领示范企业。在火电、煤炭、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771 -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4〕37号)。其中指出,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推动公共领域车辆、重点行业企业车辆新能源化。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达到100%。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实现系族全覆盖;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检查。
963 -
《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黔南州人民政府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加快充电设施建设,配合省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新能源车销售占比达到20% 左右;全州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30%以上。
851 -
《沧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沧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沧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提到,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全市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新能源比例达到100%,新增或更新出租车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比例不低于80%;加快淘汰稀薄燃烧技术燃气货车。在重点行业、港口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到2025年,市管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加强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查,强化对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企业监管执法。
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