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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9月23日,工信部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旨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办法明确集群申报需满足科技供给、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产业竞争力、治理服务五大硬性条件,实行市级申报、省级择优推荐、工信部评审认定流程。建立每三年一轮评估的动态管理机制,评估不合格整改仍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失信等问题将撤销集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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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本市2026年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五批)的通知
9月20日,上海发改委印发第十五批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计划,合计安排资金112045.074万元。其中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95953.655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6091.4184万元,共计10个项目。资金覆盖汽车以旧换新、国四柴油车淘汰、新能源环卫车、垃圾分类、污水管网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要求各主管部门依规申请拨付,规范用好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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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9月21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方案聚焦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出到2030年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实现出行与物流圈目标,提升60分钟通勤覆盖率。将推进“八廊两环”通道、枢纽建设,优化城际、城乡交通,布局智慧与绿色低碳交通,完善安全韧性与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保障首都都市圈通勤、功能、产业协同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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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9月21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面向工业、通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智算、通算、超算设施。申报项目需产权清晰、稳定运行满一年,对机架规模、上架率、能效标准、可再生能源占比、合规记录设置硬性条件。申报单位先完成自评,经地方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择优上报,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五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公布名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达标项目将移出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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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93092亿元,同比下降7.2%(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832亿元,同比下降2.4%;第二产业投资113094亿元,下降2.9%;第三产业投资174166亿元,下降9.9%。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9.4%,中部地区投资下降8.7%,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8%,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5.5%。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7.1%,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6.9%,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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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60328亿元,同比下降6.7%(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329亿元,同比下降0.5%;第二产业投资97709亿元,下降2.1%;第三产业投资157290亿元,下降9.5%。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8.6%,中部地区投资下降6.4%,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6%,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4.6%。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6.4%,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8.1%,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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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商用车产业政策全景解读报告
2026年上半年(截至目前),商用车领域相关政策与法规标准密集出台,政策的总基调是从“普惠刺激”走向“精准调控”。国家正在推动商用车乃至整个汽车产业完成从燃油体系到电力体系、从机械产品到数智产品、从国内市场到全球竞争的三重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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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957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52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50473亿元,增长3.9%;第三产业增加值413709亿元,增长5.2%。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二季度增长4.3%。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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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
北京市发布《北京市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五大重点领域提出了16个方面的举措,系统推进北京市现代物流提质增效降本。其中,改进城市配送服务、提升货物运输能力是《实施方案》规划的重点。《实施方案》指出,(1)改进城市配送服务。制定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差异化通行保障措施,支持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健全城乡商贸流通网络,发展共同配送、仓配一体等集约化模式。(2)优化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在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内灵活调整货车限行措施。扩大新能源物流车在城市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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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印发《镇海区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提到,申请奖补资金的充电设施设备,应符合以下条件:1.标准统一。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技术标准、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2.开放共享。按国家、省和市相关要求实现充电数据共享。充电设施设备须纳入宁波市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监测服务平台,且在“浙里充APP”实现“一键找桩”。3.承担公用充电服务,且承诺服务期3年以上。4.电能可计量。5.公用充电设施的支付方式具有通用性,具备手机、银联卡等第三方支付功能,可实现刷卡或扫码支付。6.充电设施设备经核查检测合格,运行正常,充电设施数据接入充电运营服务企业平台。7.项目建设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充电设施安全运营。8.对符合奖励补贴支持范围的公用充电设施设备申请建设投资奖励补贴的,单个项目(站点)设备规模要求不少于2把单枪功率在30千瓦以上的直流快充桩;对智能车网互动充放电设施申请建设投资奖励补贴的,项目设备规模要求单个项目(站点)合计放电功率30千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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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打造“赛会之城·不夜杭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12月11日,杭州市商务局就《杭州市打造“赛会之城·不夜杭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及,大力促进汽车消费。用足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开展汽车下乡等促销活动,继续有序放宽汽车限购、限牌措施。完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扩大市内充换电设施覆盖面,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汽车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汽车保养、保险、维修、美容等消费金融服务支持力度,促进新车和二手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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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青海省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广氢燃料汽车应用。落实国家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安装ETC设备的氢燃料汽车、绿氢储运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仅通行我省境内路段,且出入口均在我省境内)。鼓励各市州公共交通、公务用车、大中型企业购置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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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本市2024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二批)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本市2024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二批)的通知》。《通知》明确:1.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新能源):安排经审核通过的5765人次纯电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8647.5万元。2.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补贴: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3年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设备补贴及2024年第三季度电动出租车充换电补贴资金4847.25427万元。3.燃料电池补贴:安排经审核通过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市级奖励资金14795.25万元。4.新能源汽车补贴:安排经审核通过的3家整车企业共计1112辆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1412.36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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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互联网软件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广州市互联网软件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计划》明确:1、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建设,在智能制造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芯片、互联网经济与智慧金融等行业领域建立发展人工智能应用技术体系。2、打造制造数字化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等新兴产业,促进纺织服装、皮具箱包、美妆日化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区试点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行业数字化创新中心。3、构筑开源开放软件生态:聚焦产业互联网领域,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能源电力、数控等制造领域的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充分发挥内部软件研发优势,部署一批基础性、前瞻性开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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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24〕85号),其中指出,推广使用清洁低碳的运输及作业工具。各地级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珠三角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和节能车比例不低于60%,其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公务租车提倡选用新能源汽车。各地级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轻型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80%以上。通过划定限行区等措施推进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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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北京市进一步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进一步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1.在现有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补贴对象基础上,增加对2024年8月26日-12月31日期间仅报废国四排放标准微型、轻型、中型货车车主给予补贴。2.仅报废国四排放标准微、轻型货车补贴标准为1.5万元/辆;仅报废国四排放标准中型货车补贴标准为2.5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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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条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重大战略部署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关要求,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链培育壮大,温州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条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现特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请于2025年1月9日前反馈至温州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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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调整2024年云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优化调整2024年云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凡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以来,申请云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且符合条件的,均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予以补贴。补贴已发放但有差额的,于2024年12月底前补齐差额。政策实施截止时间:消费者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包括登记落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补贴申请提交截止时间:消费者补贴申请资料提交(含资料补正)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含当日)。审核截止时间:补贴申请资料审核(含初审和复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含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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