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9月23日,工信部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旨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办法明确集群申报需满足科技供给、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产业竞争力、治理服务五大硬性条件,实行市级申报、省级择优推荐、工信部评审认定流程。建立每三年一轮评估的动态管理机制,评估不合格整改仍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失信等问题将撤销集群认定。
2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本市2026年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五批)的通知
9月20日,上海发改委印发第十五批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计划,合计安排资金112045.074万元。其中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95953.655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6091.4184万元,共计10个项目。资金覆盖汽车以旧换新、国四柴油车淘汰、新能源环卫车、垃圾分类、污水管网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要求各主管部门依规申请拨付,规范用好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1 -
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9月21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方案聚焦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出到2030年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实现出行与物流圈目标,提升60分钟通勤覆盖率。将推进“八廊两环”通道、枢纽建设,优化城际、城乡交通,布局智慧与绿色低碳交通,完善安全韧性与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保障首都都市圈通勤、功能、产业协同圈建设。
1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9月21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面向工业、通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智算、通算、超算设施。申报项目需产权清晰、稳定运行满一年,对机架规模、上架率、能效标准、可再生能源占比、合规记录设置硬性条件。申报单位先完成自评,经地方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择优上报,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五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公布名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达标项目将移出榜单。
1
-
2026年8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93092亿元,同比下降7.2%(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832亿元,同比下降2.4%;第二产业投资113094亿元,下降2.9%;第三产业投资174166亿元,下降9.9%。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9.4%,中部地区投资下降8.7%,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8%,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5.5%。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7.1%,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6.9%,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4.3%。
252 -
2026年7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60328亿元,同比下降6.7%(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329亿元,同比下降0.5%;第二产业投资97709亿元,下降2.1%;第三产业投资157290亿元,下降9.5%。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8.6%,中部地区投资下降6.4%,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6%,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4.6%。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6.4%,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8.1%,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5.4%。
903 -
2026年上半年商用车产业政策全景解读报告
2026年上半年(截至目前),商用车领域相关政策与法规标准密集出台,政策的总基调是从“普惠刺激”走向“精准调控”。国家正在推动商用车乃至整个汽车产业完成从燃油体系到电力体系、从机械产品到数智产品、从国内市场到全球竞争的三重切换。
1022 -
2026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957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52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50473亿元,增长3.9%;第三产业增加值413709亿元,增长5.2%。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二季度增长4.3%。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9%。
1265
-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衔接工作安排的通告
根据商务部消费品以旧换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工作安排,为做好跨年度政策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关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衔接工作包括:汽车报废更新。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发布之日期间,已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纳入补贴支持范围,相关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执行。汽车置换更新。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发布之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纳入补贴支持范围,相关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照《江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商务消费字〔2024〕133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追溯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时间的公告》执行。
678 -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衔接政策的公告
为做好2025年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关于汽车汽车以旧换新衔接工作包括:(一)关于2025年政策实施。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出台期间,报废或转让本人名下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消费者,纳入补贴支持范围。在2025年政策出台前,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2024年政策要求执行。(二)关于跨年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对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在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含)前全部取得上述四类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条件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三)关于2024年政策收尾。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平台将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关闭2024年补贴申报入口,于1月20日24时关闭查询补正入口,请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及时提交申报材料。(四)其他要求。2025年政策实施期间,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不可同时申领两项以旧换新补贴。审核期间,车辆须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694 -
《鹤壁市纯电动重型卡车更新替代资金奖补办法》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鹤壁市纯电动重型卡车更新替代资金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奖补办法》)。《奖补办法》指出,对鹤壁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且在我市首次登记注册的纯电动重型牵引、搅拌、自卸、市政环卫车辆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奖补比例为购车价格的10%(省级财政奖补5%,其余5%由市、区按照4:6分成比例分担,县级自行承担),财政奖补资金用完为止。
625 -
《营口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营口市人民政府印发《营口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到,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等行业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到2025年,大宗货物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到70%左右。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协调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公交、环卫、邮政、出租(含网约车)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铁路货场新增或更换的作业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持续推进新能源公交车运行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公交车。
500 -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跨年度衔接开展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公告
为跨年度衔接开展好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衔接政策。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出台期间,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的条件、补贴标准和额度等相关政策,按照《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执行。汽车置换更新跨年度衔接政策。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国家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出台期间,广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按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执行。汽车置换更新平台的有关时间节点,请各位消费者关注广东省各市活动平台发布的公告。
494 -
《关于加快推动“电动遵义”建设实施方案》
贵州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电动遵义”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6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在新车销售中占比达45%,全市充(换)电站设施规模、运营质量显著提升,建成充换电站660座以上,充电桩28500个以上,其中公共桩8500个以上,私有充电桩20000个以上,充电服务能力50万千瓦。打造西部新能源产业功能区,培育形成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健全的新格局,促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和零配件智能制造、再制造及动力电池回收拆解等配套产业协同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逐步成为我市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产业。
936 -
《江西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江西省政府印发《江西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快打造绿色高效城市交通。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到2025年,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分别达到72%、35%。新增公务用车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60%。
441 -
《关于支持烟台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1月2日发布《关于支持烟台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到,做强标志性产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进一步壮大高端化工、汽车、清洁能源、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以裕龙炼化一体化、万华新材料项目为引领,加快发展乙烯、聚氨酯等化工新材料,打造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集群。以通用东岳奥特能超级工厂、潍柴(烟台)新能源动力项目为引领,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打造百万辆汽车产业集群。以海阳核电、招远核电等项目为引领,加快发展核风光氢储清洁能源装备产业链,打造千亿级清洁能源产业集群。
593 -
《重庆市2024—2025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政策》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重庆市2024—2025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政策》的通知。《规划》指出,支持农村地区(乡、镇)公共快充站建设。对达到建设目标(建设目标详见附件)及公共充电站实现乡镇全覆盖的区县,给予6000元/枪的一次性建设奖励。支持市级充换电服务平台建设,对市级车桩监测平台、市级充换电APP运营平台建设运维主体,按照不超过年度投入金额的50%,分别给予不高于300万元、50万元的年度奖励。
826 -
《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明确支持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发展。对首次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车型(包含纯电动、插电式混动、增程式和氢燃料电池汽车车型)给予奖励。其中,对产量达到5万辆的新车型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产量达到2万辆的新车型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传统车型(新能源汽车以外车型)给予支持。其中,对产量达到10万辆的新车型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产量达到5万辆的新车型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