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4-13 17:52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要求,我局组织实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我市非营运类国四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我局已于2026年4月3日起停止受理非营运类国四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的申请。
二、截至2026年4月12日,我市非营运类国四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已接近总额上限。自2026年4月17日0时起,我局将停止受理非营运类国四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的申请。
三、按照资金总额控制,优先保障国三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的政策要求,鼓励非营运类国三中重型货车所有人积极申报淘汰更新补贴。
四、我局对在“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的淘汰更新补贴申请加快审核,补贴资金发放以审核结果为准。
五、接下来,我局将根据政策动态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如有疑问,可致电0752-2556208咨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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