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3-20 17:43
一、任务目标
从风电、光伏、氢能、地热方面,新型储能及装备制造方面,输变电方面,机制创新方面等4个方面发力,到2026年底,全市120个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风电、光伏装机规模突破1100万千瓦,海兴核电项目有序推进,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50万千瓦,氢能产业链条初具雏形,“地热+”产业实现多元应用,装备制造产业竞争力跃升,推进新型电力系统达到新水平,新型能源强市建设获得新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
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依托科研智库赋能,完善新能源规划体系,抓好顶层设计,优化新能源资源集约利用,明确新能源产业转型升级路径与中长期发展目标,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举措:
1.完成《沧州市“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规划》编制。
2.完成《沧州市“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规划—风光专篇》《沧州市“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规划—生物质能与地热能专篇》《沧州市“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储能专篇》《沧州市“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规划—氢能专篇》《沧州市“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规划—能源装备专篇》编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推进项目落地
1.高质量推进风电光伏开发建设。按照全省风电光伏资源普查结果,充分发挥我市太阳能和风能资源禀赋,坚持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分批次开发,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持续推进风电光伏规模开发利用。
具体举措:加快推动上海电气黄骅市100MW风力发电项目等36个工程建设,其中全面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3个试点项目、2个绿电直连项目、4个待招标项目加快落地。鼓励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应用于零碳或低碳园区、港口、工厂等,并设立绿色通道。鼓励支持高速公路、高等级国省干道两侧利用闲散地发展分布式光伏。到2026年底,全市风电光伏装机规模突破1100万千瓦。具体项目详见附表1。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国网沧州供电公司。
2.全力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统筹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资源,发挥储能调峰调频重要作用,积极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发展,加快推进钒液流、钠离子等多元技术应用,促进新能源规模化消纳。
具体举措:加快推动沧州集锐河间独立储能电站、泊头智核1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等10个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其中海量公司项目4个,其他项目6个,均已经过省级或市级批准)。具体项目详见附表2。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任丘市、河间市、泊头市、青县、东光县、吴桥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网沧州供电公司、沧州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3.积极有序推进氢能产业发展。依托我市化工产业良好基础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按照“四链”“两群”的氢能产业发展路径,着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支持输氢管网建设、“绿氢+生物质”“绿氢+生活垃圾”“绿氢+危化固废”“绿氢+其他”等绿色氢基燃料产业,进一步简化完善《沧州市氢气补贴管理办法》,培育多个氢能发展支撑点,厚植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打造北方绿色氢基燃料生产、仓储、交易、加注中心。
具体举措:扩大氢气产能,促进氢能应用。推动氢能气化岛优化升级项目等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动临港氢内燃机检测平台加快落地建设;推动北方绿色氢基燃料交易加注中心项目落地实施;推动废盐综合利用新增4万吨/年烧碱及4万吨/年环保阻燃剂项目开工;推动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等7个项目建成投产。具体项目详见附表3。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办公室(地方金融管理科),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任丘市、泊头市、沧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科学高效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地热+生物质”“地热+天然气”“地热+氢基”等地热能与其他能源多能互补的能源利用模式,优先开发献县-河间-任丘、青县-沧州市西部-吴桥一带及黄骅东部基岩热储浅埋区地热资源,积极开展地热供暖项目建设,持续探索拓展地热能资源在工业领域开展应用,降低工业蒸汽成本,助力工业企业绿色转型。
具体举措:持续推进华北油田公司中石油首个上下游协同型地热供热项目、大港油田公司鑫泉化工“地热+生物质”供热项目等6个地热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地热能在供暖、工业等领域的多元化应用。具体项目详见附表4。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5.坚实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培育。推动重点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建设,不断壮大产业规模,培育具有竞争力的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
具体举措:全面推动远景二期、三期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特变电工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信联时代(河北)技术有限公司10GW/年超级电容器项目等25个重点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照既定时间落地投产。具体项目详见附表5。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6.大力推进零碳园区建设。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园区能源体系,打造可复制的零碳发展样板。
具体举措:统筹优化能源供给消费,加强源荷匹配,推动沧东经济开发区零碳园区25个项目(详见附表6)加快建设,尽早达到国家级零碳园区目标要求;推动任丘经济开发区、孟村经济开发区、肃宁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区尽快达到省级零碳园区目标要求。积极申报分布式新能源试点,促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园区完善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健全园区废弃物循环利用网络,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推动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加快运输工具低碳零碳替代。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沧东经济开发区,国网沧州供电公司。
(三)鼓励支持改革创新
1.重点支持以AI技术基础上的微电网、虚拟电厂、增量配网等新机制试用、示范。
具体举措:推动“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落地,优先配置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结合智能微电网和储能设施,实现园区内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高效自平衡与就地消纳。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形成政府积极参与、政策协同保障、市场主体充分竞争、市场机制发挥主导作用的绿色电力交易格局。紧密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持续优化完善配电网网架结构,满足分布式新能源和充电桩、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主体大规模发展要求。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沧东经济开发区,国网沧州供电公司、远景动力技术(河北)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沧州公司。
2.大力推进“新能源产业链联盟”与“新能源产业协会”双轮驱动机制建设。
具体举措:由远景动力牵头组建产业链联盟,聚焦风电光伏、新型储能、氢能等重点领域,联合上下游企业开展技术协同攻关和标准共建,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与协同创新,打造具有沧州特色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加快成立沧州市新能源产业协会,汇聚高校、科研机构及行业专家力量,开展行业研究、人才培养、政策咨询和市场推广,推动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协同的发展格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科技局,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3.加速新能源产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构建“概念验证+中试+转化”全链条支持体系,打通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
具体举措: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龙头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筛选具备产业化前景的“种子成果”。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中试平台,畅通技术成果向产品化、实体化转化路径。对实现规模化生产、形成实际经济效益的转化项目,给予重点奖补,推动创新成果快速进入产业链供应链。对已获支持但连续两年未实现实质性转化、无明确产业化进展或绩效评估不达标的项目,依法依规逐步调减或终止后续奖补资金拨付。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4.充分发挥新能源产业基金在资源配置、资本撬动和产业引领方面的关键作用,助力新能源产业提质升级。
具体举措:用好新能源产业基金,聚焦风电、光伏、新型储能、氢能等重点领域,重点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优质项目孵化、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项目建设。依托基金平台吸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能源项目落地,推动“资金—项目—产业”高效转化。
责任单位: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四)完善基础设施
1.加快推动电网工程规划建设,不断完善电力输送通道,增强输配电网接入适应能力,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接入。
具体举措:支持蒙西-京津冀±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等国家重点电力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沧州北5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黄骅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等输变电工程建设。结合“十五五”风电光伏资源开发需求,积极争取将宣惠河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沧州东部环网改接工程纳入国家和省“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国网沧州供电公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2.进一步完善氢能储加基础设施,加快推动液氢储存、加氢站项目建设,保障氢能示范应用项目落地实施。
具体举措:支持沧州临港兴桓科技有限公司京津冀氢能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项目争取资金,推进美锦(任丘)加氢站建设,推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氢能加供中心二期项目开展可研。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任丘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3.积极推进“张承—黄骅港”绿氢管道项目建设。
具体举措:全力配合省发改委及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管道设计调研工作,在省统筹下,积极参与“张承-黄骅港”输氢管道建设方案的对接论证,推动方案细化落地,2026年列入全省专项规划并开展实质性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加强科技创新
在用好沧州市新能源产业战略发展研究院、沧州市天津工业大学研究院等科研力量的基础上,引导新能源装备企业加大技术创新与研发投入力度,发挥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推动构建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创新体系。
具体举措:
1.整合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资源,推进产学研协同对接,推动资源共享,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本。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2.聚焦新能源科技创新需求,支持企业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应用,突破一批新能源领域关键技术,实现一批科技成果转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以知识产权保护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做好招商引资
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梳理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补全产业链短板,借助龙头企业资源与影响力激活产业整体发展动能。
具体举措:
1.以“链长”企业为圆心,全面梳理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企业,完善产业链图谱和招商图谱,支持“链主”企业整合产业链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资源,推动产业链体系化、供应链多元化。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
2.依托市、县两级招商机构,整合组建产业链招商队伍,精准招商,积极引进重点新能源上下游相关企业(项目),弥补我市新能源产业链空白,进一步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带动配套企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
3.及时解决招商洽谈和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障招商项目快速落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
(七)深化开放合作及产业链协同
通过积极主办或承接高端行业会议、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多维度宣传产业科技突破成果,深化国内外开放合作,全力打响“沧州新能源”品牌,构建“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互促的产业生态。借鉴远景生态圈会议等成功经验,发挥链主企业品牌带动作用,市、县两级积极围绕风电光伏、氢能、新型储能、地热等领域龙头企业召开生态伙伴精准对接会,邀请已建立合作和有意向合作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以及相关部门参会,设置企业宣讲、实地观摩、政策解读、现场签约等环节,广泛吸引国内外企业来沧投资建厂。
具体举措:
1.积极组织和参加行业高层次活动,擦亮高端行业交流“沧州名片”,推动高水平行业会议在沧州常态化举办,支持本地新能源企业承接行业会议与供应链洽谈活动,组织企业组团参展国内外知名展会,打响沧州市新能源品牌。
2.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通过定期举办新能源发展论坛、零碳园区建设专题研讨会与经验交流会等新能源领域国内国际交流活动,邀请国内新能源专业研究机构、龙头企业参与,围绕企业培育、项目建设、技术创新与绿色发展等议题开展深度研讨。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
热门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