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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及政府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4-09 08:54

  一、活动主题

  绥化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及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

  二、消费品以旧换新及政府消费券发放

  (一)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

  2026年绥化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类别、资金来源、发放规则具体以国家和省方案为准。

  (二)政府消费券发放方面

  1.发放时间及批次。计划分4个批次,其中,3月末前完成第一批次、6月末前完成第二批次、9月末前完成第三批次、12月末前完成第四批次。具体发放时间和发放频次,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和工作需要科学调整。

  2.发放标准。严格遵照国家、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不得与政府消费券叠加享受的相关规定,2026年,重点围绕汽车(非国补、省补车辆)、家电(非国补)、商场、成品油、超市、住餐、粮油、乳制品、文旅、线上特色农产品等领域开展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

  (1)汽车类消费券发放标准。消费者在绥化市域内参与政府消费券活动的新车销售企业购置乘用车(含3.5吨以下货车),新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补贴2000元;新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至15万元(含15万元)补贴3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15万元(不含15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补贴4000元;新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补贴5000元;新车发票金额在30万元(不含30万元)以上补贴6000元(兑现消费券购车金额为车辆本身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

  (2)商场、成品油、住宿、超市、粮油、乳制品消费券发放标准。消费者在绥化市域内参与政府消费券活动的商场、成品油、住宿、超市、粮油、乳制品企业消费时,单笔消费100元(含100元)立减20元;单笔消费200元(含200元)立减40元;单笔消费300元(含300元)立减60元;单笔消费400元(含400元)立减80元;单笔消费500元(含500元)立减100元。

  (3)餐饮类消费券发放标准。消费者在绥化市域内参与政府消费券活动的餐饮类商户消费时,单笔消费50元(含50元)立减10元;单笔消费90元(含90元)立减18元;单笔消费150元(含150元)立减30元;单笔消费200元(含200元)立减40元;单笔消费300元(含300元)立减60元。

  (4)家电类消费券发放标准。消费者在绥化市域内参与政府消费券活动的家电企业消费时,累计消费金额1000元(含1000)以上补贴100元;累计消费金额2000元(含2000)以上补贴200元;累计消费金额3000元(含3000)以上补贴300元;累计消费金额5000元(含5000)以上补贴500元;累计消费金额10000元(含10000)以上补贴1000元,单笔最多补贴1000元。

  (5)线上特色农产品类消费券发放标准。消费者在入选的电商平台销售店铺购买参与补贴企业的产品,单笔消费30元(含30元)立减5元;单笔消费50元(含50元)立减10元;单笔消费100元(含100元)立减20元。

  (6)文旅类消费券发放标准。以市文广旅局对外发布的活动实施细则为准。

  以上每个类型、档级消费券每个批次每人只可申领和使用一次,逾期自动作废,不予补偿,消费券资金自动回到资金池。为发挥消费券最大拉动作用,各有关部门可指导各类经营主体因企施策配套开展让利活动,与消费券叠加使用,刺激消费增长。各类消费券发放标准以实际对外公布情况为准。

  3.参与活动企业遴选。为进一步简化企业参与流程、提升服务效能,2026年,将建立“政府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库”,实行“一次征集、动态管理、全年有效”服务机制。市商务局将于2026年初发布《绥化市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一季度政府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并建立动态企业库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政府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入选企业将自动具备后续消费券活动参与资格,全年有效,无需重复申报。企业库将于每一轮政府消费券活动开展前招募期内动态更新,库中合作企业将直接参与后续各类活动。

  以上各类参与活动企业以实际对外公布情况为准。

  4.发放范围及资金额度。全年计划面向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发放政府消费券5000万元(最终以省级下达任务为准)。

  (1)一季度,计划发放政府消费券2500万元。

  (2)二季度,计划发放政府消费券800万元。其中,拟开展2026年“绥化鲜食玉米”线上促销活动,发放线上特色农产品消费券50万元(见附件2)。

  (3)三季度,计划发放政府消费券1000万元。

  (4)四季度,计划发放政府消费券700万元。

  以上各季度消费券发放范围及资金额度以实际对外公布情况为准。

  5.资金来源。2026年,政府消费券资金由两部分构成,其中,2025年消费券结转资金及省补贴资金2980万元、各县(市、区)分摊方式筹集资金2020万元。由市财政局通过市县间结算方式一次性将各县(市、区)应承担的资金上解到市财政,方便市政府随时启动消费券发放活动。北林区、肇东市、安达市、海伦市分别上解238万元,兰西县、庆安县、绥棱县、望奎县、明水县、青冈县分别上解178万元。

  6.发放规则。

  (1)购买新车的消费者,需通过政府公开征选方式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填报(报送)购车人资料、购车发票(绥化)、银行卡pos交易小票、车辆完税证明、消费者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及资料申请补贴。

  (2)购买家电的消费者,需通过政府公开征选方式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填报(报送)购物发票(绥化)、银行卡pos交易小票、消费者银行卡号及其他材料等相关信息申请补贴。

  (3)参与成品油、商场百货、住宿、餐饮、超市购物、乳制品、线上特色农产品消费券发放活动的消费者,需通过政府公开征选方式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通用消费券进行抢券认领,购买活动商品或接收服务时通过扫码付款自行兑付满减优惠。

  各类别消费券匹配金额、发放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以实际对外公布情况为准。

  三、审核费用

  (一)消费品以旧换新部分

  1.汽车以旧换新方面。以2025年全市汽车以旧换新、置换更新后台申请补贴约9000笔为基准测算,预计审核费用约20万元。

  2.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方面。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预计审核费用约35万元。

  2026年,绥化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具体审核范围与类别,最终以国家、省、市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准。

  (二)政府消费券部分

  预计2026年所需费用约20万元。

  以上所需审核费用总计约75万元(以实际采购及发生费用为准),资金来源为2025年结余的审核资金。

  四、保障措施

  成立绥化市政府消费券发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及政府消费券发放工作作为促消费稳增长首要任务,明确具体负责人,强化与第三方平台监管合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群众知晓面,让更多消费者受益。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疑似骗取、套用补贴及消费券的,要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对确属违法犯罪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资金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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