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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9月23日,工信部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旨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办法明确集群申报需满足科技供给、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产业竞争力、治理服务五大硬性条件,实行市级申报、省级择优推荐、工信部评审认定流程。建立每三年一轮评估的动态管理机制,评估不合格整改仍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失信等问题将撤销集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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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本市2026年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五批)的通知
9月20日,上海发改委印发第十五批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计划,合计安排资金112045.074万元。其中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95953.655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6091.4184万元,共计10个项目。资金覆盖汽车以旧换新、国四柴油车淘汰、新能源环卫车、垃圾分类、污水管网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要求各主管部门依规申请拨付,规范用好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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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9月21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方案聚焦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出到2030年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实现出行与物流圈目标,提升60分钟通勤覆盖率。将推进“八廊两环”通道、枢纽建设,优化城际、城乡交通,布局智慧与绿色低碳交通,完善安全韧性与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保障首都都市圈通勤、功能、产业协同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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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9月21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面向工业、通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智算、通算、超算设施。申报项目需产权清晰、稳定运行满一年,对机架规模、上架率、能效标准、可再生能源占比、合规记录设置硬性条件。申报单位先完成自评,经地方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择优上报,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五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公布名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达标项目将移出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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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93092亿元,同比下降7.2%(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832亿元,同比下降2.4%;第二产业投资113094亿元,下降2.9%;第三产业投资174166亿元,下降9.9%。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9.4%,中部地区投资下降8.7%,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8%,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5.5%。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7.1%,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6.9%,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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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60328亿元,同比下降6.7%(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329亿元,同比下降0.5%;第二产业投资97709亿元,下降2.1%;第三产业投资157290亿元,下降9.5%。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8.6%,中部地区投资下降6.4%,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6%,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4.6%。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6.4%,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8.1%,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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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商用车产业政策全景解读报告
2026年上半年(截至目前),商用车领域相关政策与法规标准密集出台,政策的总基调是从“普惠刺激”走向“精准调控”。国家正在推动商用车乃至整个汽车产业完成从燃油体系到电力体系、从机械产品到数智产品、从国内市场到全球竞争的三重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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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957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52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50473亿元,增长3.9%;第三产业增加值413709亿元,增长5.2%。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二季度增长4.3%。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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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烟台市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2-2030年)》
2023年10月8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发展目标方面,规划》明确:到2025 年,初步形成高质量的氢能与燃 料电池关键材料、零部件及装备研制特色产业集聚区,建成氢能产业先进制造集聚高地、多场景应用示范基地,实现氢能商业化应用,氢能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到2030年,氢能产业规模达 到300亿元以上,建成氢能关键材料、技术及装备研发制造基地, 形成集氢气制、储、运、加、用于一体的氢能产业体系,氢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明显提升,对烟台市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形成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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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三亚市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
9月28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三亚市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加快推动三亚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充电桩进小区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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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贸司关于公开征求《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促进我国二手车出口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发送至邮箱(wmsjxc@mofcom.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二手车出口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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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智能开放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全市建成公共充电桩22703个(标准桩,以下相同),“光储充检”智能充电站100座,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构建创新的经营模式和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到2030年,全面建成通达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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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电动贵州”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到2026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70万辆,新能源汽车在新车销售中占比达到40%。全省充(换)电站设施规模、运营质量显著提升,建成充换电站2300座以上,充电桩49万个以上,其中公共桩5万个以上,充电服务能力达到480万千瓦。全省培育形成集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等配套产业协同发展,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健全的新格局,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逐步成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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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各级公务用车要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
9月26日至27日,国管局在河北雄安新区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现场会暨全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座谈会要求,强调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推动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管局第一批、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专项领域建设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国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秀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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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
《方案》指出,将推动天津市汽车产业向新能源化、智能网联化、高端化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多技术布局商用车产业,抢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赛道。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市汽车总产量30%,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供应体系。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市汽车总产量45%,将天津打造成为北方重要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和全国重要的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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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官网10月7日公布《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明确了率先建立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等方面目标。围绕碳排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方案》提出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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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印发《辽宁省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为扎实推动辽宁省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日前,辽宁省印发《辽宁省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内容包括安排省级资金对各市2023年7月至11月期间发放大宗商品和餐饮消费惠民补贴的进行奖励、推进沈阳和大连城中村改造、安排1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重点支持小微科技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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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000万元!广州新型储能产业项目获国家发改委试点示范
广州支持面向新型储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关键零部件研制、产业化推动应用、创新资源整合等需求,在广州市获批建设的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对于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对于获得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复(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机构申报国家级、省级的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对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国家能源局试点示范项目的,每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列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或广东省能源局试点示范项目的,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于单个项目由多个企业、机构联合申报获得批复的,奖励资金按其协商约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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