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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9月23日,工信部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旨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办法明确集群申报需满足科技供给、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产业竞争力、治理服务五大硬性条件,实行市级申报、省级择优推荐、工信部评审认定流程。建立每三年一轮评估的动态管理机制,评估不合格整改仍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失信等问题将撤销集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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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本市2026年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五批)的通知
9月20日,上海发改委印发第十五批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计划,合计安排资金112045.074万元。其中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95953.655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6091.4184万元,共计10个项目。资金覆盖汽车以旧换新、国四柴油车淘汰、新能源环卫车、垃圾分类、污水管网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要求各主管部门依规申请拨付,规范用好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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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9月21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方案聚焦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出到2030年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实现出行与物流圈目标,提升60分钟通勤覆盖率。将推进“八廊两环”通道、枢纽建设,优化城际、城乡交通,布局智慧与绿色低碳交通,完善安全韧性与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保障首都都市圈通勤、功能、产业协同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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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9月21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面向工业、通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智算、通算、超算设施。申报项目需产权清晰、稳定运行满一年,对机架规模、上架率、能效标准、可再生能源占比、合规记录设置硬性条件。申报单位先完成自评,经地方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择优上报,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五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公布名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达标项目将移出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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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93092亿元,同比下降7.2%(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832亿元,同比下降2.4%;第二产业投资113094亿元,下降2.9%;第三产业投资174166亿元,下降9.9%。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9.4%,中部地区投资下降8.7%,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8%,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5.5%。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7.1%,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6.9%,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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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60328亿元,同比下降6.7%(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329亿元,同比下降0.5%;第二产业投资97709亿元,下降2.1%;第三产业投资157290亿元,下降9.5%。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8.6%,中部地区投资下降6.4%,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6%,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4.6%。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6.4%,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8.1%,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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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商用车产业政策全景解读报告
2026年上半年(截至目前),商用车领域相关政策与法规标准密集出台,政策的总基调是从“普惠刺激”走向“精准调控”。国家正在推动商用车乃至整个汽车产业完成从燃油体系到电力体系、从机械产品到数智产品、从国内市场到全球竞争的三重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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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957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52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50473亿元,增长3.9%;第三产业增加值413709亿元,增长5.2%。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二季度增长4.3%。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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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印发
《政策措施》共分四个部分,明确了目标定位、支持重点、支持政策以及保障措施,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在目标定位上,《政策措施》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力争将宿迁打造成在国内储能产业具有影响力的制造业基地。支持重点为电化学储能、物理储能、氢能等技术路线和产业链上下游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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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河北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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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安徽省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行动计划提出9大项、30条具体任务:一是深入推进供应链双招双引,明确建立健全供应链双招双引机制、编制供应链发展实施方案、开展供应链招引活动等。二是聚焦重点提升供应链资源配置能力,包括做优做强汽车首位产业供应链、大力培育先进制造产业供应链、夯实大宗商品物流供应链、完善医药物流供应链、构建冷链物流网络、发展外向型供应链、培育供应链金融等。三是打造重要供应链枢纽,包括建设合肥综合性供应链枢纽中心以及芜湖大宗商品及航空货运、蚌埠江淮海联运、亳阜宿农产品冷链和医药等供应链枢纽。四是承办全国性供应链展会,包括举办新能源汽车供应链、新一代信息技术供应链、农产品供应链、中医药供应链、供应链金融等系列展会活动。五是积极推动数字赋能,包括建设供应链服务平台、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六是培育壮大供应链经营主体,包括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培育供应链新型经营主体。七是强化供应链人才技术支撑,包括引进培育供应链人才、深化供应链技术创新应用。八是完善供应链配套体系,包括发展供应链配套产业、增强供应链安全韧性、提升供应链联通能力。九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实施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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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及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居民用电动汽车充换电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生活合表用电价格或居民合表分时电价。居民合表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峰时段6:00-22:00,谷时段22:00-6:00,不设平时段。峰时段电价在居民生活合表用电价格基础上提高0.15元/千瓦时;谷时段电价在居民生活合表用电价格基础上降低0.15元/千瓦时。(二)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或居民合表分时电价。(三)居民用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户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或居民合表分时电价,需提前15日向电网企业提出申请,次月起执行调整变更后的电价政策,变更周期不少于12个月。未申请执行居民合表分时电价的居民用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户,按居民合表用电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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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发布
根据天津市汽车限购政策的调整方案,天津将实施无车家庭指标,此前北京市就曾实施了这一措施,为一些参与了多年摇号、有着迫切用车需求的家庭提供了购车机会。天津市的无车家庭指标方案为:年内定向投放3万个无车家庭其他指标,该指标用于在天津市购车使用。符合以下规定情形的,可以于本措施发布之日起60天内,以家庭为单位办理1个“无车家庭”其他指标的申请登记。其中也有一些必要的要求,比如家庭申请人总数不得少于2人,家庭主申请人需要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所有家庭申请人需属于居住地在天津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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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发布《鄂尔多斯市建设“五大基地” 实施“两大行动” 完善“一个体系”构筑世界级能源产业》文件
规划提到,以“储”为辅,构筑储能实验实证基地。为解决新能源发电随机性、波动性、不均衡性带来的系统平衡问题,鄂尔多斯开展多种储能应用场景实证,建设新型储能实验实证基地,打造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聚集地。规划新型储能发展布局与产业体系,组织编制《鄂尔多斯市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全面统筹源网荷环节运行需求,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目前,全市建成天骄绿能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准大电厂调频储能等11个新型储能项目,总装机35.9万千瓦,正在推进建设中广核储能实证基地、库布其新能源大基地配建储能等15个新型储能项目,总装机194万千瓦,计划到“十四五”末,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达到600万千瓦,将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保障能源安全、催生能源产业新业态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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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了两项重点整治问题,包括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以及要求投资落地。在整治方式方面,国家能源局明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具体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要求和健全长效机制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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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
9月15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型储能研发能力不断增强,产业链关键材料、核心设备制造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发展,努力把中山打造成为珠江口西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氢储能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全市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装机规模达到15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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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
近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使用财政性资金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确因工作需要临时性租用社会车辆保障的,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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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大件运输安全通行评价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发布《公路大件运输安全通行评价技术规范》(JTG/T2213-2023),作为公路工程推荐性行业标准,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公路大件运输安全通行评价技术规范》(JTG/T 2213-2023)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管理和解释工作由主编单位同济大学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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