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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9月23日,工信部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旨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办法明确集群申报需满足科技供给、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产业竞争力、治理服务五大硬性条件,实行市级申报、省级择优推荐、工信部评审认定流程。建立每三年一轮评估的动态管理机制,评估不合格整改仍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失信等问题将撤销集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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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本市2026年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五批)的通知
9月20日,上海发改委印发第十五批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计划,合计安排资金112045.074万元。其中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95953.655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6091.4184万元,共计10个项目。资金覆盖汽车以旧换新、国四柴油车淘汰、新能源环卫车、垃圾分类、污水管网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要求各主管部门依规申请拨付,规范用好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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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9月21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方案聚焦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出到2030年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实现出行与物流圈目标,提升60分钟通勤覆盖率。将推进“八廊两环”通道、枢纽建设,优化城际、城乡交通,布局智慧与绿色低碳交通,完善安全韧性与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保障首都都市圈通勤、功能、产业协同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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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9月21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面向工业、通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智算、通算、超算设施。申报项目需产权清晰、稳定运行满一年,对机架规模、上架率、能效标准、可再生能源占比、合规记录设置硬性条件。申报单位先完成自评,经地方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择优上报,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五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公布名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达标项目将移出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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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93092亿元,同比下降7.2%(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832亿元,同比下降2.4%;第二产业投资113094亿元,下降2.9%;第三产业投资174166亿元,下降9.9%。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9.4%,中部地区投资下降8.7%,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8%,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5.5%。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7.1%,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6.9%,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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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60328亿元,同比下降6.7%(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329亿元,同比下降0.5%;第二产业投资97709亿元,下降2.1%;第三产业投资157290亿元,下降9.5%。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8.6%,中部地区投资下降6.4%,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6%,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4.6%。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6.4%,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8.1%,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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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商用车产业政策全景解读报告
2026年上半年(截至目前),商用车领域相关政策与法规标准密集出台,政策的总基调是从“普惠刺激”走向“精准调控”。国家正在推动商用车乃至整个汽车产业完成从燃油体系到电力体系、从机械产品到数智产品、从国内市场到全球竞争的三重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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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957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52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50473亿元,增长3.9%;第三产业增加值413709亿元,增长5.2%。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二季度增长4.3%。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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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上海市交通领域大规模设施设备更新专项工作方案(2024—2027年)》
计划到2027年底前,上海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全面实现新能源化,年均更新车辆超过总量的9%,累计更新公交车6200辆、出租汽车1.1万辆;基本淘汰机场港口内使用的国Ⅱ排放标准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设备和国Ⅳ排放标准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车辆,累计更新或新增非道1600台;全面淘汰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营运货车,基本淘汰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营运货车,累计更新或新增货车5万辆。鼓励重型货车开展新能源化试点,加快推进重货充换电站布局建设。积极推广氢燃料电池车辆在货运领域的应用,推动氢燃料电池车辆的研发和应用,加快完善加氢站等基础设施,为氢燃料电池车辆的推广提供有力保障。积极推进洋山智能重卡试点,逐步扩大使用规模。加快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年均更新或新增货车1.3万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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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安顺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加快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符合强制报废情形的机动车交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和销毁。加快充电设施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新能源车销售占比达到20%左右;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90%,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50%。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厂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更新改造。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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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8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其中提到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国家标准,统一具体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原则、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等要求,加快研制电动汽车充电桩、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设备等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标准,将高压电机、服务器等产品纳入能效标识管理,研究出台数据中心能效标识实施细则。持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计量、标准领域国际合作,充分发挥我国专家在国际计量和标准化组织中关键作用,不断提升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中的参与度和贡献度。持续开展国际标准适用性分析,在电动汽车、新型电力系统、生态碳汇等领域提出一批国际标准提案,加强新领域新技术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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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了关于继续施行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升降级管理机制的通告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了关于继续施行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升降级管理机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针对三级通行管理方面,《通告》具体提出了:1、一级管理。新能源纯电动轻、微型货车,除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2、二级管理。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轻、微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3、三级管理。车身长度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重、中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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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印发加油站内设置汽车充电桩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油站内设置汽车充电桩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一)选址及布局1.充电站不应靠近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地方,当与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毗邻时,应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的有关规定。2.电动汽车充电桩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排队充电的车辆应在专用停车位内等候,不得阻塞通道,不得影响加油作业及加油车辆出入。3.设置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设立独立的出入口,充电车位应方便出入,并按照《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二)安全间距应当符合要求充电桩及其配套用于充电的停车位,参照散发火花地点考虑与加油站内工艺设备的安全间距,今后《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经修订有专门针对充电桩间距要求的,从其要求执行。(三)充电设施数量要求1.参照《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XF/T3004-2020)的规定,加油站内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2台。2.加油站内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超过2台的,应严格按照《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的要求建设,并结合加油站规模、车流量等因素设定。3.新建充电桩的数量规模应满足负荷核算,若现有设备供电能力不足时应增加线路或变压器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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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宿豫区印发宿豫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近日,江苏宿迁宿豫区印发宿豫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到2027年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50%。加快推进充电桩设施和配套电网改造,补齐中心城区、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着力推动汽车换“能”。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深入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强化二手车交易行业管理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通过官网媒体宣传平台、销售平台、网络平台多层次宣传《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促进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迅速落地。推动汽车销售企业构建城乡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联动各方资源,开展汽车惠民换新消费季等活动。推动汽车销售企业采取打折让利、旧车折价置换等方式,促进汽车以旧换新惠民消费。到2027年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50%。加快推进充电桩设施和配套电网改造,补齐中心城区、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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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近日,江苏省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到2025年,水路、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2%和10%左右,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80%。南京、无锡、常州、苏州等地采取公铁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到2025年,重点港区铁路进港率达70%。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力争提前一年在2024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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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政府印发《南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江苏南通市政府印发《南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重点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碳达峰六大行动”,确保如期实现全市碳达峰目标,为实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其中提到: 推广绿色低碳交通工具和设施应用。加快推进交通工具向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大传统燃油车辆的低碳替代力度,强化营运车船燃料排放限值管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船舶、港作和施工机械,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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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印发
近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了补贴标准:1.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标准如下:三星等级,标准为100元/千瓦;二星等级,标准为70元/千瓦;一星等级,标准为40元/千瓦。单个场站最高补贴20万元。2. “智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补贴标准如下:三星等级,标准为3000元/车位;二星等级,标准为2100元/车位;一星等级,标准为1200元/车位。单个小区最高补贴6万元。3. 对纳入试点范围的换电设施按300元/千瓦给予建设补贴,单个站最高100万元建设补贴;每年按0.2元/千瓦时给予单个站最高20万元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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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广东省云浮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云浮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解决网架薄弱问题,强化骨干电网建设。鼓励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支持区域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用好碳排放权交易、电力交易等市场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强化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绿色低碳转型的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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