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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9月23日,工信部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旨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办法明确集群申报需满足科技供给、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产业竞争力、治理服务五大硬性条件,实行市级申报、省级择优推荐、工信部评审认定流程。建立每三年一轮评估的动态管理机制,评估不合格整改仍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失信等问题将撤销集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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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本市2026年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五批)的通知
9月20日,上海发改委印发第十五批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计划,合计安排资金112045.074万元。其中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95953.655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6091.4184万元,共计10个项目。资金覆盖汽车以旧换新、国四柴油车淘汰、新能源环卫车、垃圾分类、污水管网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要求各主管部门依规申请拨付,规范用好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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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9月21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方案聚焦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出到2030年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实现出行与物流圈目标,提升60分钟通勤覆盖率。将推进“八廊两环”通道、枢纽建设,优化城际、城乡交通,布局智慧与绿色低碳交通,完善安全韧性与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保障首都都市圈通勤、功能、产业协同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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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9月21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面向工业、通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智算、通算、超算设施。申报项目需产权清晰、稳定运行满一年,对机架规模、上架率、能效标准、可再生能源占比、合规记录设置硬性条件。申报单位先完成自评,经地方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择优上报,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五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公布名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达标项目将移出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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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93092亿元,同比下降7.2%(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832亿元,同比下降2.4%;第二产业投资113094亿元,下降2.9%;第三产业投资174166亿元,下降9.9%。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9.4%,中部地区投资下降8.7%,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8%,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5.5%。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7.1%,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6.9%,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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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60328亿元,同比下降6.7%(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329亿元,同比下降0.5%;第二产业投资97709亿元,下降2.1%;第三产业投资157290亿元,下降9.5%。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8.6%,中部地区投资下降6.4%,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6%,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4.6%。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6.4%,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8.1%,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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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商用车产业政策全景解读报告
2026年上半年(截至目前),商用车领域相关政策与法规标准密集出台,政策的总基调是从“普惠刺激”走向“精准调控”。国家正在推动商用车乃至整个汽车产业完成从燃油体系到电力体系、从机械产品到数智产品、从国内市场到全球竞争的三重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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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957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52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50473亿元,增长3.9%;第三产业增加值413709亿元,增长5.2%。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二季度增长4.3%。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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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充换电方面《方案》提到:1、到2027年,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带动设备投资总规模超200亿元,基本形成绿色低碳、技术先进、智能高效、安全可靠的交通设施设备体系。全省城市公交、巡游出租中新能源车辆占比分别达到80%、45%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换电重卡示范推广效应凸显;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桩实现100%覆盖,充电繁忙的服务区充电停车位达到小客车停车位的15%;公路客运枢纽站充电桩覆盖率超过55%;北斗终端应用进一步提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实现基本淘汰,标准化客渡船和新能源客渡船占比分别达到85%、35%以上;适用货船运力较2023年实现倍增。2、推动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扩面提效,支持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因地制宜推进重要的经济干线、旅游公路、“四好农村路”等普通公路沿线充换电设施建设。推动既有公路客运枢纽、农村客货运输场站增配充换电设施。持续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路沿线老旧、故障充电设施,以及码头、渡口配套岸电设施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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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昆明市供用电管理办法(暂行)》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昆明市供用电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在充换电方面《通知》提到:1、电力专项规划应包括变电设施及配电设施位置、电力线路设施及走廊、电力通信设施、地下电缆通道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等内容,划定供电设施规划控制区范围,并预留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通信设施、储能设施、分布式发电等新型设施设备的接电并网条件。2、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产业园区、商业街区、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同步建设电动汽车等设备的充换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条件。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有关专项规划、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产权人及建设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对其投资建设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维护管理工作。公共充电桩运营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充电基础设施的周期性强制检定工作,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布式光伏等申请接入电网的,供电企业应当在保障电网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不得拖延或者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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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大连市公安局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大交发[2024]223号》予以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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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落实交通运输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鼓励结合客流变化、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等情况,合理选择更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车长类型。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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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摩托车出口秩序,根据《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现将2025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申报形式及流程(一)为优化企业申报流程,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本年度采用线上形式开展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相关工作。(二)生产企业可登录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系统企业端(https://ecomp.licence.org.cn),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企业可线上查询审核进度、公示结果及公告名单。(三)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登录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系统地方管理端(https://emanage.licence.org.cn),对本地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核,整理汇总本地区企业申报情况并上报至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在系统中查询审核进度、公示结果及公告名单,统计及导出本地区企业申报情况,并在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企业提交的修改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并上报至商务部。(四)企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用户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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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云浮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云浮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充换电方面《方案》提到:加快形成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将绿色节能低碳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有效降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加快布局城乡公共充电网络,积极建设城际充电网络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配套设施。积极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应用,在综合交通枢纽场站设施建设运营中推广“分布式新能源+储能+微电网”的绿色能源系统,加强与主电网双向智能互动。有序推进充电站(桩)、配套电网、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大力推动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好中心城区智慧停车泊位优势,探索开展智慧停车位+充电桩的建设运营模式,到2025年,充电服务覆盖区域超过80%,城市核心区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2千米,公共充电桩桩车比达到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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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宿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宿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1、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和换代扩面。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支持公路沿线充电站(桩)建设。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鼓励提前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到2027年,每年度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应急车辆除外),每年度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60%以上。2、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通过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各县区园区采取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财政对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的5%,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可达6%;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可达8%。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居住区、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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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人民政府发布《秦安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安县人民政府发布《秦安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1、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聚焦交通运输大提速、大升级、大畅通,突出基础设施联网优化、提质升级,加快重点区域路网和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梯次推动各区域充电站建设,有序更新改善车辆检验检测设备。支持和鼓励公务用车、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车辆加快电动、氢能等车型替代。积极谋划氢能动力装备新赛道,拓展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到2027年,全县新能源公交车(含城市和城乡公交)比例达到70%,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35%。2、积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居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重点区域充电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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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朝阳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朝阳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到2024年底交通领域,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4%,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和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营运柴油货车1万辆左右,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比率不低于60%。到2026年底,交通领域,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8%以上,基本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和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比率不低于70%;巡游出租车新能源占比达到85%、轻型环卫车(4.5吨以下)新能源占比达到80%以上。推进机动车辆油换电、油换氢。鼓励新增和更新的出租、物流配送等行业车辆新能源化,推动公交(通勤)、环卫、出租、渣土以及市内物流、旅游等车辆基本实现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替代。到2026年底,巡游出租车新能源占比达到85%、轻型环卫车(4.5吨以下)新能源占比达到80%以上。研究扩大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的支持范围和力度。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政策,鼓励消费者以旧换新置换新能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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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文件提到,加力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辆、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辆。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均按照以上标准给予补贴。加力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每套补贴4.2万元。工作目标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省(不含深圳市)更新新能源公交车约2076辆,更新动力电池约271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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