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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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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将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要求,各汽车企业需在8月31日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填写《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并形成书面报告,对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情况、实施情况、运营主体配合情况、存在风险及问题处理情况等内容进行如实报送。

  2024-06-11 16:42  

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对《关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近日,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对《关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应在确保整车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运营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提供商应遵循“谁主张、谁负责;谁更换、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用于更换的动力电池性能应满足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建议满足GB/T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推荐性国家标准要求。

  2024-06-11 16:39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关于2024年6月份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的通告

2024年6月份拟配置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共16427个。其中: (一)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节能车增量指标7400个,其中单位指标300个,个人指标7100个(含2024年5月未配置成功的4189个个人节能车指标和211个单位节能车指标纳入本月个人节能车配置);(二)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5000个,其中单位指标500个,个人指标4500个;  (三)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4027个,其中单位指标420个(含2024年5月未配置成功的20个单位竞价指标纳入本月配置),个人指标3607个(含2024年5月未配置成功的7个个人竞价指标纳入本月配置)。

  2024-06-07 16:18  

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其中提出,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统筹联动、市场为主,立足各地交通运输发展实际和能源资源禀赋,实施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老旧机车淘汰更新、邮政快递老旧设备替代、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标准提升七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和北斗终端应用,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有序推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到2028年,船舶运力结构得到有效改善;新能源公交车辆推广应用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老旧机车基本淘汰,实现新能源机车规模化替代应用;邮件快件智能安检设备广泛推广使用,寄递领域安检能力大幅提升;北斗终端应用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

  2024-06-07 16:17  

山西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资料的通知》。

《通知》明确:居民在居住区安装自用充电桩需提供用电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车位产权(使用权)证明等资料。居民自用充电桩,指在居住区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的个人,在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专用固定停车位上建设的充电桩及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

  2024-06-06 16:22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6部门印发《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充换电设施产权(运营)单位,应制定安全自检方案,明确检查步骤、检查频次和具体检查内容,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并对每次的检查情况予以记录,所有检查记录需存档备查。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充换电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对外运营的充换电设施重点覆盖防雷接地、消防设施和电气安全等,并保存验收资料备查。设置在加油站、加气站、燃气供配站等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场所及附近的充换电场站,产权单位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技术和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安全设计;委托具有相应技术和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2024-06-05 16:51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全市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小型营运客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推动重型卡车新能源更替。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加快氢能示范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动道路运输领域安全设备更新。到2027年,新增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30万辆以上。支持新能源汽车销售,面向区(市)县设置新能源汽车销售奖励。持续执行老旧汽车报废置换奖励政策,优化政策细则、扩大政策宣传。

  2024-06-05 16:49  

工信部发布“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日前,工信部发布“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如下:.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备质量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60%;整备质量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6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执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与同等整备质量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比值: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125%;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130%。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按整车整备质量(m,kg)的不同,百公里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时,Y≤0.0112×m+0.4;10001600时,Y≤0.0048×m+8.60。

  2024-06-04 16:38  

海口秀英区以旧换新购车直补活动方案出炉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海口市秀英区汽车行业消费增长,海口秀英区商务局从7月20日起开展以旧换新购车直补活动。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非营运性燃油或新能源小客车,并且在海口市秀英区注册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客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小客车新车(不含专项作业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本次以旧换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补贴活动明确,对新购置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20万元(含)以下给予5000元/辆补贴,补贴142辆,对新购置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20万元以上给予补贴7000元/辆,补贴170辆。补贴车辆总数312辆,补贴总额190万元,以申请时间先到先得。

  2024-06-04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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