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4〕5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政策加快落地,回应社会关切,现对《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
● 2025年11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发布时间:2025-12-15
2025年1—11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44035亿元,同比下降2.6%。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5.3%。从环比看,11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1.03%。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8770亿元,同比增长2.7%;第二产业投资162243亿元,增长3.9%;第三产业投资273022亿元,下降6.3%。
宝鸡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乐购宝鸡 惠享金秋”第二期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公告
近日,宝鸡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开展“乐购宝鸡 惠享金秋”第二期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公告,其中提到,2025年12月1日(含当日)起在宝鸡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见附件2),购买乘用车新车(以发票开具地为准,二手车、营运车辆、货车及特种车辆等车型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的18周岁及以上中国居民个人。每名消费者在本次活动期内只能享受1次汽车消费补贴,新车挂牌必须为宝鸡地区陕C牌照。汽车消费补贴总金额200.1万元,活动资金由市财政列支。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乘用车新车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先到先得,发完为止。(一)支持个人消费者在宝鸡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具体标准为:对购车发票金额3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25万元(含)-35万元(不含)的补贴7000元,15万元(含)-25万元(不含)的补贴5000元,15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0元。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车辆装潢、挂牌等其他费用不得列入其中)。(二)支持个人消费者在宝鸡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燃油乘用车(2.0升及以下排量),具体标准为:对购车发票金额1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15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0元。
2025-11-24 16:03
财政部、工信部就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11月20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获悉,为发挥政府采购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推动采购人全面、完整、准确描述新能源汽车采购需求,提高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营造良好产业生态,制定本标准。包含使用说明、采购项目概况、采购需求等几项。
2025-11-21 14:23
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11月20日,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全面摸清太阳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底数,推进可再生能源系统化开发和规模化应用。充分利用区内闲置屋顶资源,全面推进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加快建成200MW光伏基地项目。科学有序推动光伏项目与储能、充电桩、车棚等相结合,拓宽“光伏+”应用场景。积极响应“电动贵州”政策,大力推动电动重卡在磷矿、煤炭、磷化工产品等大宗货物运输中的应用,鼓励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物流、环卫用车采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持续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在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公共停车场、园区主干道沿线等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布点建设,扩大公共区域充电网络覆盖范围。
2025-11-21 14:20
商丘市商务局关于暂停受理商丘市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申请的公告
近日,商丘市商务局关于暂停受理商丘市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申请的公告,其中提到,2025年11月18日12时25分之前已提交补贴申请的消费者请登录“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及时关注审核进度。补正信息需在2025年12月5日18时前完成,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相关资料仍不完善或有误的,按照终止受理予以处理。资金使用完毕后,发现申请人通过提交他人名下证件资料或上传不符合要求的证件资料等方式恶意抢占申请名额的对相关申请予以终止受理。审核中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做退回处理后释放出的补贴额度,将按照申请人首次提交申请材料的创建时间顺序实行依次递补受理审核。
2025-11-20 15:46
关于《安徽省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建设导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近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安徽省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建设导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在人工智能产品研发制造方面形成显著特色和优势,在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智能医疗设备、工业智能装备、智能无人机等一个或多个领域形成较强产业集聚度。
2025-11-20 11:47
公开征求对《重庆市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近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征求对《重庆市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提到,建设单位应向区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具体如下:新建加氢站、需要扩大用地面积的加氢合建站以及在现有加油加气站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设施,新增建(构)筑物的,应依法依规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现有加油加气站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设施但不新增建(构)筑物,原已办理加油加气站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无需再办理加氢站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原未办理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加油加气站改(扩)建加氢设施,应依法依规处理后,由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025-11-19 17:43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执法领域实施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执法领域实施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明确治超非现场执法要求,提高监管效率和操作性。推行治超非现场执法分类处理,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实施差异化执法,对超限载50%以下且主动接受处理、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消除违法行为后果,依法减轻处罚的,可以按照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执行;对超限载30%以下的,可以通过线上公示催告,对超限载30%以上的,通过发函的方式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细化四类不罚情形,强化精准治理与安全底线。针对资质证件、操作规范、安全生产、技术合规等四类高频问题领域,明确细化15个事项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既体现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包容审慎监管,又严守安全底线,实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治理目标。
2025-11-19 11:37
肃州区商务局关于发放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格码的公告
近日,肃州区商务局关于发放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格码的公告,其中提到,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发放10:00-12:00汽车与家电品类资格码。资格码领取后至第2日24时前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申领资格码。消费者需通过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登录“甘快办”,点击“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选择商品品类、购买地选择“肃州区”,填写银行卡信息和收货地址后,一键申领资格码。购买补贴商品。消费者在肃州区参与实施补贴政策的商家购买补贴商品并展示资格码后,系统自动核销资格码、提交补贴申请,无需再上传发票、签购单等补贴申请资料。待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至消费者个人银行账户。
2025-11-19 11:36
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2025年岁末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
近日,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2025年岁末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对个人消费者在本市纳税且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含拟培育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按照车身价(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予以分档补贴,新车含税价格在5万元(含)至10万元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2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燃油车每辆补贴2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3000元;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3000元,新能源车补贴4000元;3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4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5000元。本场活动补贴总金额不超过344万元。
2025-11-19 11:34
东营市商务局关于调整东营市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活动规则的公告
近日,东营市商务局关于调整东营市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活动规则的公告,其中提到,自2025年9月23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25日(含当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对于所购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东营市的个人消费者,按照“个人消费者报名、公证摇号、中签获取资格”方式,开展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经公证摇号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可按规定提交置换更新申请。未经公证摇号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其补贴申请不予受理。11月20日开始,消费者可在规定时间登录“云闪付”APP,搜索“鲁换新”小程序,点击进入东营市“汽车以旧换新资格券消费者报名专区”,选择“汽车置换更新”栏目,完成实名认证并上传身份证进行报名。公证部门按照预设数量抽取报名信息,抽中人员可通过“东营商务”微信公众号或者原报名渠道查询中签结果。
2025-11-18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