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4〕5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政策加快落地,回应社会关切,现对《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
● 2025年7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发布时间:2025-08-29
1—7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0203.5亿元,同比下降1.7%。 1—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2823.4亿元,同比下降7.5%;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9742.5亿元,下降2.8%;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0216.7亿元,增长1.8%;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1183.7亿元,增长1.8%。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动汽车维修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近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动汽车维修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电动汽车维修标注及行业摸底工作,通知指出,自发文之日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使用新的《广东省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工作。通知规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电动汽车维修经营备案管理,指导电动汽车维修经营者按照GB/T 16739标准关于电动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条件的要求,对从业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进行完善。通知还强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做好GB/T 16739标准的宣贯工作,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全面掌握标准内容、正确理解标准要求,切实做到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执行。
2025-08-20 16:04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南浔区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的通知发布
8月19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南浔区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的通知发布。通知明确,本次补贴分为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老小区穿越人防防护墙体改造补贴。其中建设补贴补贴对象为经备案在南浔区乡村地区投资建成(不含高速公路服务区),并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接入市级充电设施监管服务平台的公共直流快充桩(单桩额定功率不低于60千瓦)。乡村地区是指除南浔区南浔镇、南浔区经济开发区之外的地区。补贴标准为满足以上范围,按照充电桩额定功率给予250元/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设备投资的30%,设备仅限于充电桩(不含电缆、变压器等其他设备)。运营补贴补贴对象为经备案在南浔区范围内(含城市地区和乡村地区)投资建成,并接入市级充电设施监管服务平台的公共直流快充桩(单桩额定功率不低于60千瓦)。补贴标准为根据站点年充电量进行补贴,补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充电量,给予城市地区充电桩0.12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给予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0.12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给予乡村地区0.3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充电量数据以接入市级充电设施监管服务平台数据为依据。为避免僵尸桩、无效桩,等效利用率在1%以下的,不给予补贴;具备盈利条件,等效利用率在10%(含)以上的,不给予补贴。乡村地区是指除南浔区南浔镇、南浔区经济开发区之外的地区。(等效利用率=2024年公共直流快充桩总充电量÷公共直流快充桩总功率÷2024年运营小时数)。
2025-08-20 16:03
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本次申报主体为吉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即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产权所属单位。充电基础设施须经当地发改部门备案,或取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项目批复文件,每个充电场站必须达到1个直流桩或5个交流桩及以上,并且每个场站要有自己独立电量计量装置,申请项目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并已接入省新能源监控平台,实现“一张网”互通互联。
2025-08-20 16:01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近日,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部署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的相关工作,着力解决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偏低、路网质量不高、管理养护跟不上等突出问题,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服务保障。
2025-08-19 17:23
黑龙江省商务厅发布《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调整的公告》
8月19日,黑龙江省商务厅发布《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调整的公告》,文件中提到,自8月23日起(含当日),对参与黑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个人消费者,依据购买新车价格(不含税)分三档给予补贴。其中,燃油车新车销售价格15万元(不含)以下的每台补贴0.5万元,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每台补贴0.8万元,25万元(含)以上每台补贴1.1万元,新能源车补贴标准较燃油车每档增加0.2万元。8月22日前(含当日)购买新车的消费者按原补贴标准执行。除补贴标准调整以外,其余事项按照《2025年黑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新车购买日期及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和标明价格为准。
2025-08-19 17:05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上海市加快推动“AI+制造”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印发《上海市加快推动“AI+制造”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支持电子信息、汽车、装备等重点行业面向重复性强、危险性高、对健康存在危害的工作场景部署应用工业机器人,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安全性。推动智能机器人在装配、焊接、喷涂、物料搬运等环节开展规模化应用。推动钢铁、船舶等行业打造人机协同智能制造作业单元,实现复杂工序无人化。制定工业场景人形机器人安全性可靠性检验检测方法,推动产品“持证上岗”。
2025-08-19 14:28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常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常州)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开展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煤电转型升级。积极引导油品利用场景向电能利用场景转变。科学有序利用天然气,在气源可落实、有调峰需求的区域统筹布局天然气发电项目,探索推进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建设。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到2030年电能替代电量达48亿千瓦时。
2025-08-19 14:27
江苏省常州市商务局发布关于2025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公告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商务局发布关于2025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公告。公告显示,补贴起始时间为2025年8月16日,补贴服务平台为“我的常州”APP,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为止。公告明确,本次补贴车型为非营运新能源乘用车(不含二手车)。补贴对象为中国境内户籍的个人、依法取得在境内居留或工作资格的境外人士。同时符合国家报废更新或我省置换更新补贴条件的消费者,支持同时申请享受相关补贴。对于补贴标准,公告强调,补贴标准按新车含税发票价分级设定:20万元以下车型补贴1000元/辆,20万元(含)至30万元(以下)车型补贴2000元/辆,30万元(含)以上车型补贴5000元/辆,覆盖不同消费需求。
2025-08-19 14:25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调整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
8月15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调整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第一阶段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持续发挥政策激励作用,现追加安排3亿元预算资金用于2025年三季度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并采取分月投放方式执行。2025年8月、9月分别安排2亿元、1亿元预算额度,实行“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申报原则。补贴标准:将渝商务〔2025〕23号文件中明确的补贴标准调整为“购买新能源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的7%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3000元、不高于1.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购买燃油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的6%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2000元、不高于1.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2025-08-18 15:28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25〕385号)。其中提到,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州)要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谋划储备,及时按要求做好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领域,以及建筑市政、用能设备、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粮油加工等新增支持领域项目申报工作。发挥好“四川省设备更新和回收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库”“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等现有项目库作用,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国家部委清单。结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季度反馈情况,及时跟进对接,推动更多项目贷款落地。
2025-08-18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