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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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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加快发展人工智能终端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近日,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加快发展人工智能终端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通知,其中提到到主要目标,2027年,全市人工智能终端产业规模力争达到3000亿元。实施人工智能终端方向重点科研计划项目100个,打造爆款终端产品30款,培育形成自主品牌20个,选树典型应用场景50个。谋划内生裂变项目100个,招引落地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50个。培育形成百亿级企业5家、10亿级企业20家、“新势力”企业1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0家,省级以上链主企业15家。

  2025-09-10 17:05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第三批政策清单》的通知

9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第三批政策清单》的通知,其中提到,推动企业绿色化转型,省级筹集2000万元资金,对通过技术改造、设备升级、优化管理等措施开展节能降碳,新列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的依规给予奖补,绿色工厂最高奖补80万元、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最高奖补60万元、绿色工业园区最高奖补100万元。

  2025-09-09 15:31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郊区区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发布

近日,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郊区区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发布。文件显示,本方案所称奖补资金为国家为支持郊区开展区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而下拨的专项财政奖补资金,资金重点用于提升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激发试点区域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在试点地区的推广应用等领域。文件规定,在郊区范围内于2025年2月20日(国家试点申报通知下发日期)至2027年12月31日内,备案并建设完成的公用充换电设施作为奖补对象。文件还指出,首笔奖补金额1005万元,拨付郊区区域公用设施补短板场景建设运营主体阳泉市郊区新能智谷运营有限公司,用于充换电设施及相关建设与服务投资、充换电设施高压施工部分投资(仅限箱变和高压电缆)相应补贴。区域公用设施补短板场景建设运营主体负责开展“四好农村路”沿线、快递物流节点、旅游景区、交通客运场站、电动重卡场景和城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充换电设施(单枪额定功率120kW及以上)以及监管平台等相关建设。

  2025-09-09 15:27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阳江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近日,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了《阳江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本办法所称充电设施是指各类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包括充电站地面构筑物、充电站(桩)等充电设备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监控管理系统的相关配套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一)公用充电设施,是指对社会开放,为各种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充电设施;(二)专用充电设施,是指专为某个法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在住宅小区内为全体业主的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三)自用充电设施,是指专为某个私人用户的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本办法所称快充设施是指直流充电设施。

  2025-09-08 14:22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指出,本办法所称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相关设施总称,主要包括:(一)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是指面向社会车辆提供有偿充电服务,开放经营的充电基础设施。(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公交、客运、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以及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等场所建设的,专为特定范围群体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三)自用充电基础设施,是指在个人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固定停车位上建设的,专为个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四)换电设施,是指通过动力电池更换方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服务的设施。文件要求,充电站选址应当符合《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GB/T50966-2024),满足消防、防洪排涝等安全要求。充电站宜结合地面停车场布置,一级充电站、二级充电站、三级充电站不宜布置在重要公共建筑物或民用建筑物内部,充电站的充电区不宜布置在建筑物四层及以上楼层。一级充电站、二级充电站、三级充电站的充电区不应布置在半地下室或地下室,四级充电站的充电区确需在地下室建设时,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宜布置在地下室一层,且宜布置在地下室的车辆出入口处,并应满足消防救援要求和人员、车辆安全疏散的要求。文件还规定,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方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取得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充电设施产品。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宜采用智能设施,鼓励既有充电基础设施实施智能化改造,推进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等新技术应用。

  2025-09-08 14:21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近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一、奖补对象在省直公共机构(含省级统一管理机构、垂直管理机构、派驻机构,中央驻湘单位及其他公共机构)建设运营并已投入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企业。二、申报条件,申请奖补资金的充电设施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运营单位在省内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省能源局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欠税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2.安装在省直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范围内,于2024年-2025年期间备案新建、运营,承诺运营时间不少于5年,未获得过财政建设奖补,单桩单枪每桩额定功率不小于60千瓦、单桩多枪或单堆多枪每枪平均功率不小于60千瓦的省直单位公共快速充电设施和省直机关院内交流充电设施。3.符合国家和省相关充电设备、接口、安全等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能实现充电数据共享,接入湖南省充电设施智能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互通互联;电能可计量,位置可查询,充电状态可监管。

  2025-09-08 14:20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公用充电基础设施部分)申报通知

9月4日,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公用充电基础设施部分)申报通知。文件显示,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16日(节假日除外),受理时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文件明确,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的补贴产品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嘉善县范围内投资建成的,并主动接入省“一键找桩”和“市级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社会公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补贴对象为公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单位。补贴标准为根据公用充换电设施的额定总充电功率,按照400元/千瓦标准给予建设补贴,每个充电桩不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设备投资的30%(浙政办发〔2023〕42号文件要求)。

  2025-09-05 14:33  

浙江省舟山市关于舟山市202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测算情况的公示发布

9月4日,浙江省舟山市关于舟山市202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测算情况的公示发布,文件显示,定海区3家企业获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共269730元,普陀区2家企业获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共632830元,新城区2家企业获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共297796元,普陀山-朱家尖1家企业获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79644元,全市总计1280000元。

  2025-09-05 14:31  

天津商务局关于调整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

9月4日,天津商务局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根据《2025年天津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实施资金总量控制,资金使用完毕即止”的有关规定,截至2025年9月3日,我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持续发挥政策激励作用,现追加安排预算资金用于后续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并采取分月均衡投放方式执行。2025年9月5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月安排2000万元预算额度,实行“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补贴标准按照《2025年天津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规定执行不变。对于自2025年9月5日零时后申报补贴的,申报周期为:9月,系统持续开放至当月额度申报完毕即停止受理;10月、11月、12月,当月1日10:00开放申报通道,当月额度申报完毕即停止受理。非申报周期内提交的材料将作退回处理,符合条件未申报或被退回的可于次月再次申报。12月份额度申报完毕后,2025年度天津市汽车报废更新活动即行结束。对于9月4日24时前已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申报信息的,信息修改补正继续按照调整前政策执行,不受申报周期影响。

  2025-09-05 14:29  

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

9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方案》指出,2025-2026年,主要预期目标是:规模以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平均增速在7%左右,加上锂电池、光伏及元器件制造等相关领域后电子信息制造业年均营收增速达到5%以上。到2026年,预期实现营收规模和出口比例在41个工业大类中保持首位,5个省份的电子信息制造业营收过万亿,服务器产业规模超过4000亿元,75英寸及以上彩色电视机国内市场渗透率超过40%,个人计算机、手机向智能化、高端化迈进。

  2025-09-04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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