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全部 >

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查看全部 >

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 《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6-03-2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持续提升通用性强、用能量大、发展前景突出的节能装备能效水平,加强节能装备供给与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工信部联节〔2026〕4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封丘县推广使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实施方案》印发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推广使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资金,利用财政资金,吸纳社会资金,加快中心城区充电桩建设,加强乡村充电桩建设布局实施,尽力满足我县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充电初步需求。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1年度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对封丘县200台巡游出租汽车发放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总数为38.6万元,先更先得,发完为止。1.新能源车辆购置补贴。购置补贴按时间不同分5个阶段,最高奖补12000元/台车、最低奖补8000元/台车,以办理完车辆行驶证时间为准。具体阶段划分如下:在2024年8月31日前更新的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按12000元/台车补贴;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更新的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按11000元/台车补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更新的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按10000元/台车补贴;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更新的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按9000元/台车补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更新的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按8000元/台车补贴。

  2024-09-09 17:08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级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财政局关于 印发《丽水市级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提到:本实施细则所称补助资金是指用于市级的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相关领域。其中2022-2024年度共计350万元。本实施细则的充电基础设施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建成投运、可正常使用、符合相应国家和行业标准且已接入省级监管平台的公用和专用充电设施,不包括个人自用充电设施。本次补助对象在丽水市莲都区和丽水经开区范围内,于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时间段内建设、运营的公用和专用乡村直流充电桩、乡村交流充电桩、城市直流充电桩。申请补助资金的公用和专用充电设施,应符合以下条件:1.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技术标准、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2.充电基础设施经核查检测合格后,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接入省级监管平台并接受政府监管。3.按国家、省和市要求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数据共享。4.承担公共领域充电服务,且承诺服务期3年以上。5.如存在充电数据无法传输监测或作假、申报项目坏桩率达到20%以上等情况的,不予补贴。

  2024-09-09 17:06  

兴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兴宁市扶持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兴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兴宁市扶持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在充换电方面《措施》明确:励兴建大型旅游生态停车场。对当年度新建设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配套10个以上充电桩(或1个标准充电站)及1座Ⅰ类旅游厕所的旅游生态停车场,按照工程建设总投入资金的10%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最高扶持资金不超过20万元。

  2024-09-06 14:15  

青神县人民政府印发《青神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神县人民政府印发《青神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推进运输设备绿色转型。贯彻落实“电动四川”行动,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全县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除特殊用途和特殊区域外,鼓励城区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环卫车辆、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采用新能源汽车。道路运输领域安全设备更新,持续提升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工作,鼓励引导高能耗船舶技术改造升级和提前退出,推动客渡船落实船舶能效新标准。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体系建设,2024年底完成新能源汽车充电强检计量建标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计量消费环境,助力绿色出行。

  2024-09-06 14:13  

山西省商务厅等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等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对符合《山西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通过省内已备案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上户乘用车,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对购买上户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2000元;对购买上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0000元。

  2024-09-06 14:11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深圳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在《深圳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项目实施指引》标准基础上,提高各类各档支持标准,其中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0.8万元/辆、0.9万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1.2万元/辆、1.3万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含)以上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1.5万元/辆、1.6万元/辆。转让车辆须在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新购车日期须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补贴申请,按新标准补齐差额。推动全市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约6万辆。

  2024-09-06 14:09  

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江苏省发布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货车。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的,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1万元~4.5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提前报废且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的,按照3.5万元~14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照3.5万元/辆予以补贴。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将报废2014年底前购买的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切块资金的支持范围。具体实施细则由省交通运输厅另行制定。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方案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2024-09-05 16:40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部等十一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指出,支持数据中心集群与新能源基地协同建设,推动算力基础设施与能源、水资源协调发展。推进信息设施与传统设施融合发展。各地要组织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推进“5G+工业互联网”规模部署,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贯通”行动计划。统筹建设高速公路、城市干线道路沿线车联网路侧设施。集约部署城市感知终端,统一建设城市级物联网感知终端管理和数据分析平台。全面建设实景三维中国,搭建数字中国时空基座和数据融合平台。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时空大数据、城市信息模型等基础平台,推进平台功能整合,为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统一的时空框架。增强跨行业安全服务赋能。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组织相关单位升级完善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监测体系,支持重点工业互联网企业、车联网企业建设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监测手段。推广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车联网网络安全定级防护备案,加快安全防护贯标,加强车联网卡实名登记管理。

  2024-09-04 16:24  

《广东省推动乡村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广东省能源局下发《广东省推动乡村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提到,全省57个县实现乡村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更广泛覆盖。2024年底前累计实现超400个行政村建成充电基础设施,2025年实现1062个“百千万工程”第一批典型村(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2027年实现所有乡村居住区域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3公里。

  2024-09-04 16:22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充换电方面《方案》提到:1、到2027年,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带动设备投资总规模超200亿元,基本形成绿色低碳、技术先进、智能高效、安全可靠的交通设施设备体系。全省城市公交、巡游出租中新能源车辆占比分别达到80%、45%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换电重卡示范推广效应凸显;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桩实现100%覆盖,充电繁忙的服务区充电停车位达到小客车停车位的15%;公路客运枢纽站充电桩覆盖率超过55%;北斗终端应用进一步提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实现基本淘汰,标准化客渡船和新能源客渡船占比分别达到85%、35%以上;适用货船运力较2023年实现倍增。2、推动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扩面提效,支持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因地制宜推进重要的经济干线、旅游公路、“四好农村路”等普通公路沿线充换电设施建设。推动既有公路客运枢纽、农村客货运输场站增配充换电设施。持续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路沿线老旧、故障充电设施,以及码头、渡口配套岸电设施升级改造。

  2024-09-04 16:21  

共1132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