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6-03-2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持续提升通用性强、用能量大、发展前景突出的节能装备能效水平,加强节能装备供给与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工信部联节〔2026〕4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 2026年2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发布时间:2026-03-31
1—2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2721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6%。从环比看,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39%。
《河南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等16部门联合发布《河南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90%以上(包括应急车辆),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邮政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营运货车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方案提出运输车辆绿色替代行动、老旧机车和机场设施淘汰更新行动、老旧船舶报废更新行动、邮政快递设备升级行动等十大行动,明确21项重点任务。
2024-09-26 16:36
《吉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吉县人民政府印发《吉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提到: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路权保障支持政策。优化甲醇汽车路权政策,完善车用甲醇加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甲醇汽车推广应用。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积极推动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2024-09-26 16:30
《福建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4〕4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更好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福建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09-26 11:38
《福建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更好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更新补贴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福建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09-26 11:34
《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支持东莞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集群创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智能移动终端集群、智能装备集群等培育成为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为台资企业在东莞发展打造更完备的产业集群。支持东莞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在东莞布局建设全球大宗商品重要配置基地和电子元器件集散分拨基地。鼓励东莞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材料等半导体关键环节项目。支持东莞筹建国家级新能源(储能)检验检测中心。
2024-09-25 18:36
《济南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商务局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予以补贴。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对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含完成补贴发放的申请),均按上述标准予以补贴。其中,对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补贴,按上述标准补齐差额。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2024-09-25 18:18
《2024年四川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工作方案》
四川省商务厅等5部门印发《2024年四川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参与旧车换新最高可领1.7万元。从方案看,本次四川省补贴单笔金额高,且参与方式简单便捷。个人消费者不限户籍,只需要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四川省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新乘用车,旧车和新车不限登记上牌地,即可申请一次性定额补贴。补贴按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先后次序审核发放,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
2024-09-25 17:26
《湖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各地严格落实高排放车辆禁限行方案,加快推进高排放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淘汰。大力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按国家规定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火电、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大宗货物公路运输部分基本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40万个以上,高速服务区快充站100%全覆盖。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和在用车达标监管,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2024-09-25 16:41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精神,围绕“3533”重点产业集群目标,按照“区域集聚、主体集中”的原则,加快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向贵阳贵安集聚发展,我们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书面方式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至10月24日。
2024-09-25 11:50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做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经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明确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流程;二、细化明确补贴支持车辆类型;三、严格把关申请人条件。
2024-09-24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