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5-08-01 11:42
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有效激发消费潜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一)促进充分就业。加强新就业群体就业保障,推动“家门口就业服务”提质增效。巩固政府和国企项目欠薪问题集中整治成效,确保欠薪线索全部办结。创新组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落实“一人一档”实名帮扶,实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全覆盖。2025年,新增城镇就业超20万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超14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
(二)鼓励大众创业。探索建立大众型低成本创业支持服务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创业风险分担保险,推进创业就业服务积分奖补。多措并举支持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等人群创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三)加大职业培训。推进“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建设,推进技能培训基地、站点实现县城和中心镇全覆盖。制定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估办法,创建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劳模工匠学院(堂)体系。办好第三届宁波技能大赛。2025年,开展技能培训14万人次以上,其中重点领域就业技能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达到8万人次。(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四)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支持盘活乡村闲置资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鼓励金融机构丰富理财产品和服务,推动普惠金融发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宁波金融监管局)
二、实施居民减负保障行动
(一)减轻婚育负担。积极稳妥落实生育补贴制度和婚育休假相关政策措施,强化生殖健康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发放结婚消费券。编制托育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优化多元托育服务体系。2025年,托幼一体托位占比达到65%。加大中小学公办学位供给,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2025年,新增普通高中学位2000个。(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
(二)加强医疗保障。完善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医保政策范围内职工、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85%、70%。降低门诊起付线标准,扩大住院支付同病同价病组。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到2025年底,参保人数超过820万人。优化“天一甬宁保”等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探索建立基本医保目录外高额医疗费用补偿机制。扩大特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人力社保局)
(三)减轻养老负担。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集体补助试点基本实现区(县、市)全覆盖,稳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2025年,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对象累计超过50万人,新建老年助餐设施126个。(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四)强化困难群体托底服务。制定低收入帮扶家庭认定办法,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规范运行水平。健全低收入群体精准识别机制,完善困难群众分类帮扶体系,强化对困难群众的综合帮扶。推进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大宗消费扩容行动
(一)激发住房消费潜力。推动城中村改造和房票安置购房转化。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万套,有序解决维护城市基本运行重点行业一线人员的住房问题。推动“好房子”建设,有序推进现房销售。落实住房交易税费优惠政策。2025年,发放住房购新配送券1.6亿元,市场化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宁波市税务局)
(二)促进新能源消费。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高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力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消费信贷支持、降低购车保险费率,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2025年,新能源装机容量、发电量分别增长10%、8%,新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4000个。(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宁波金融监管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财政部宁波监管局)
(三)拓展数智消费。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新增家电、智能家居、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品类。发展人工智能消费,培育数智消费应用产品。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健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机制。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培育产业数据应用场景。2025年,打造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15个以上,直播电商销售额增长15%,数据交易额达到7.5亿元。(责任单位:市数字经济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财政部宁波监管局)
(四)支持设备更新。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支持住宅老旧电梯、老旧营运船舶、物流等设备更新,提标扩围支持农业机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以及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2025年,融资租赁支持设备更新超过250亿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完成设备更新1.5万台(套),住宅电梯更新及加装600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应急保障和特殊需求除外)占比达到100%、新能源出租车占比达到87%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数字经济局〔市经信局〕、市委金融办、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服务消费提质行动
(一)促进餐饮和住宿消费。开展“百县千碗”省级美食品牌创建和绿色饭店、钻级酒店评选活动。组织餐饮企业参加“味美浙江”系列活动,支持各地开展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推动等级民宿、主题民宿、非遗民宿等住宿新业态发展,鼓励住宿与特色餐饮、文创融合发展。2025年,餐饮业、住宿业营业额分别增长10%、5%。(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
(二)扩大生活服务消费。推进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加快家政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家政消费场景进社区,鼓励家政企业发放消费体验券。持续推进家政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家政服务信用评价办法和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人力社保局)
(三)挖掘文旅消费潜能。举办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扩大“跟着演出游宁波”等品牌影响力。深化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025年,举办大型演唱会(音乐会)52场以上,发放文旅、电影、图书类消费券合计超过5000万元,打造市级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精品点110个,举办文旅市集100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委宣传部)
(四)发展体育消费。办好2025年国际射联射击世界杯等高水平赛事,延长赛事经济链条。推进宁波奥体中心二期项目等重大体育设施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发展运动与乡村、文化、旅游相融合的新业态,打造户外活动品牌。2025年,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4000场以上、“热力宁波”体育消费系列活动20场以上,体育赛事消费增长10%。(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国资委)
(五)培育健康消费。推进“互联网+”医疗发展,培育发展快速问诊、复诊配药、复检开单、上门护理等新型医疗服务消费模式。发放上门护理、住院陪护消费券。促进医养结合发展,加强中医药创新应用和文化传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
(六)壮大会展消费。完善会展业发展政策体系,深化与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和会议协会(ICCA)等专业机构的合作,提升市场化重点展会办展水平和影响力。办好传统和新型消费类展览。2025年,举办展览会议8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数字经济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外办、市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消费载体提升行动
(一)提升商圈能级。完善商业网点专项规划,优化城市商业空间布局。促进商业综合体改造提升、错位发展。创建智慧商圈,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智慧消费生态。做大首店首发经济。2025年,新引进品牌首店、旗舰店、概念店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二)建设高品质商业街区。鼓励商业街区丰富业态,举办特色促消费活动。发挥老外滩全国示范步行街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市级商业特色街区打造省级高品质步行街、省级商业特色街区。2025年,创建1条省级高品质步行街、1个省级商业特色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激发社区商业活力。优化便民商业布局,鼓励健身运动、保健理疗、老年助餐等业态进社区。鼓励社区开展美食、家政、家电家居类促消费活动。2025年,新增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四)完善商贸流通体系。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丰富完善重要枢纽节点和末端物流设施。支持一批区域冷链中心、乡镇商贸中心、三级物流网络节点、供应链平台和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培育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和自主品牌。推动外贸优品拓展内销市场,推进外贸优品展销中心建设。2025年,开展外贸优品展销活动200场以上。将外贸优品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范围。支持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支持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一)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到2025年底,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达到3.3万家。推进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消费投诉举报溯源治理。推动“食品安全责任险”“无理由退货损失险”覆盖重点商圈,保险赋能无理由退货和消费纠纷化解机制覆盖商圈100个以上,扩大“全域无理由退货”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信用制度体系。启动信用平台适配改造,推进公共信用数据授权运营,推动信用数据要素价值化、资产化。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应用。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推进信用应用场景建设,拓展城市个人信用分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创新信用激励措施。开展全民诚信宣传周活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
(三)健全交通服务网络。促进交通多网融合,开通特色公交服务,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水平。2025年,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开通初期运营,优化轨道周边接驳站点30个、轨道接驳线路和公交线路30条;开通客货邮线路6条,新建综合性服务站点15个;新改建农村公路55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轨道交通集团)
(四)提升消费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促消费活动,优化信贷产品及线上信贷业务流程,提高消费融资便利度。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合理适度扩大支持范围,增强消费金融服务可持续性。用好服务消费和养老再贷款政策工具,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宁波市金融监管局)
(五)扩大入境消费。用好过境免签政策,实施入境旅游三年倍增计划。与上海、南京、杭州等地共建入境游客一体化格局,提高境外游客旅游便利化水平,推广特色旅游线路和离境退税商店“即买即退”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商务局、宁波市税务局)
七、实施消费限制减少行动
(一)丰富消费场景。支持有条件的景区、博物馆等场所逐步延长开放时间。支持商贸企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利用自有场地外摆促销。对大众消费场所实行“无事不扰”,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性检查,不乱设、滥设摄像头,加强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依法依规有序放宽办会办展限制。(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综合执法局)
(二)促进职工消费。鼓励带薪休假、错峰休假、弹性作息。鼓励工会组织加大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力度。2025年,带动职工疗休养15万人次以上。推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鼓励消费品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活动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
(三)完善制度政策。加强消费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协同。按规定开展消费领域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推动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或有收缩性、抑制性等影响的存量政策有序废改。迭代完善消费券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要求探索开展服务零售额统计监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市级层面建立健全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完善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各领域促消费政策措施落地。各地要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创新提振消费的方法与渠道,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打响城市消费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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