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发布时间:2023-08-16 18:09
为继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23年底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一步消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降低交通领域碳排放,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宁波市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方案》甬环发【2023】38号,经研究决定对已经完成提前淘汰的老旧柴油货车实行淘汰奖励补贴。现将2023年宁海县完成提前淘汰老旧柴油货车进行第二批奖励补助,补助资金24.2万元通过甬易办平台下拨给车主,同时按照财政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现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市民监督。
公示时间: 2023年8月16日-8月22日(共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89286471(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2023年8月16日
2023年宁海县第二批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助资金表
单位: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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