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州市 发布时间:2021-07-08 10:12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21年7月10日起,对南江滨东大道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南江滨东大道(西起三环辅道口,东至环岛路辅道口)全天24小时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和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通行。
二、军队、警用货运车辆、垃圾运输货车、邮政专用运输货车和环卫、园林绿化、道路养护等市政维护作业车辆不受上述载货汽车限行规定。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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