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1-10-16 08:47
各汽车销售企业、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人:
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措施延续到2021年12月31日,不限定奖励总量。奖励申报仍按《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琼工信汽车〔2021〕110号)有关规定执行。
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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