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征求在武汉市试行车网互动价格机制意见建议的公告
5月19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在武汉市试行车网互动价格机制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重点提到:用电价格: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可自愿选择执行湖北省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其中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通过市场化机制合理形成分时价格: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按规定执行湖北省工商业用电分时电价政策。放电价格:新能源汽车向电网放电所产生的上网电量,其上网电价按照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的1.2倍乘以相应放电时段的价格浮动比例确定。分时时段划分和浮动比例参照我省《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4〕77号)》和迎峰度夏期间相关临时调整规定执行。
2026-05-20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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