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全盟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的通告
8月6日,内蒙古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全盟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的通告,通告规定检定时间为8月6日至12月30日,检定范围为阿拉善盟提供充电服务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含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和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地点为阿拉善盟境内用于贸易结算充电桩使用点。通告还强调,各经营单位要建立充电桩使用台账,及时通过中国电子质量监管(e-cqs)系统公共服务用户端,网址(http:psp.e-cqs.cn/)进行申报。充电桩使用经营主体积极配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检定工作,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拒不申报检定、不配合实施强制检定的充电桩使用经营主体,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责令停止经营。
2025-08-08 09:40
政策信息
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强制检定的通告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强制检定的通告。本次通告,主要涉及到关于强制检定的范围、机构、流程、周期及费用、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共7个方面的内容。通告规定,宁德市辖区内直接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含电动汽车交流和直流充电桩)统一列入本次强制检定范围,家庭或单位内部使用等非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不列入强制检定范围 。通告要求,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企业需在首次投入使用和检定周期到期前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可通过福建省强检计量器具智慧监管系统(客户端)进行申请报备,完成线上报备后请及时与宁德市计量所工作人员联系。
2025-08-08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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