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城乡建设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
近日,安徽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城乡建设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指出,支持县域公共充换电设施运营。在“四县一市”范围内,对接入市级运营管理平台的公共领域充电场站,年度依据实际充电量给予运营企业最高0.15元/kWh 的充电服务费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00万元。(换电场站运营奖补细则由市工信局另行制定)奖补标准:在“四县一市”范围内,对接入市级运营管理平台的公共领域充电场站,年度依据实际充电量给予运营企业最高0.15元/kWh 的充电服务费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00万元。奖补范围:在“四县一市”范围内(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及安巢经开区),根据接入市级充电运营管理平台的企业名单及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公共充电设施充电量确定拟奖补企业名单及电量。
2025-07-25 13:51
政策信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31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
7月2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31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文件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节能降碳形势、行业发展情况等因素,对重点领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电力折算系数按等价值或当量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取高值)50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煤炭消费量50 万吨及以上)项目实施节能审查。有关审查的行业范围、审查条件、工作程序等,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各类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实施区域节能审查,明确区域节能降碳目标、节能降碳措施、能效和碳排放准入、化石能源消费控制等要求。对已经实施区域节能审查范围内的项目,除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审查的,节能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区域节能审查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依据实际情况制定。
2025-07-25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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