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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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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广东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湛江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

广东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湛江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理体系,开展回收处理试点示范,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推动汽车绿色回收、零部件再制造、退役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依法投资、建设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废弃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促进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联合专项检查行动。

  2024-07-02 17:09  

河南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快制造业“六新”突破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河南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快制造业“六新”突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托现有产业基础,瞄准未来发展方向,聚焦先进金属材料、化工材料、电池材料、纤维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不断优化产品品种结构,延伸产业发展链条,加快构建结构合理、产品高端、绿色安全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格局。到2025年,全市新材料产业规模突破600亿元,为制造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方面,大力发展正负极、电解液、隔膜等金属离子电池材料,布局发展钠离子电池、全(半)固态电池产业。重点突破质子交换膜、膜电极、催化剂和扩散层等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建设国家氢燃料电池产业基地。

  2024-07-02 17:06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海南省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第一批)发放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海南省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申报的通知》(琼工信汽车〔2023〕257号)要求,经购车消费者线上申报、线上线下审核、集中复核清算、公示等环节,现对第一批符合补贴条件的13881辆新能源汽车(截至2024年3月31日前符合补贴标准车辆,含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发放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3476.7万元。

  2024-07-02 17:04  

关于公开征求《赤峰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重卡+散改集”运输模式。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严格实施汽车排放检测与维护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督执法。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开展生态环境、公安交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路检路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到2025年,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提高至40%;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80%;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力争达到60%;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机场、施工工地,以及火电、钢铁、煤炭、焦化、建材、矿山等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鼓励新增及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实现新能源化。严格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政策,加强执法监管。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要做到应登尽登,尾气排放年度抽检抽测比例不低于10%。到2025年,完成城区工程机械环保编码登记三级联网,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024-07-01 17:06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为规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行为,提升农村道路客运服务质量,交通运输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指南。规定其中提到鼓励农村道路客运实行规模化、公司化、集约化经营。鼓励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在保障旅客乘车需求和出行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客货邮融合、运游融合等业务,提升农村道路客运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在城镇化水平较高、农村群众出行需求较大的地方,有序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或实行班车客运公交化运营。鼓励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采用移动终端、网站、APP、电子站牌、服务热线等方式,为农村群众提供线路及班次运行等客运信息查询和票款支付服务等。

  2024-07-01 17:04  

关于印发《娄底市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其中提到强化机动车达标监管。加大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力度。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优化交通管控措施,各县市区于2024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高排放车辆禁限行政策,科学规划绕城通道,减少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靠后或PM2.5浓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要及时研究采取特定时段城区燃油车动态限行措施。严厉打击禁限行区域机动车闯禁行为。推动老旧机动车淘汰。大力推进老旧车淘汰更新,有条件的地区可出台和完善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等政策。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牌证依法依规公告作废,符合强制报废情形的按规定交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到2025年,按国家规定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严格制定并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措施,强化低排放区内使用监管。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抽测工作。推进厂矿企业、单位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电动化。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及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

  2024-07-01 17:0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高水平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指定本预案,《预案》将原I级应急响应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从强制性减排措施调整为建议性减排措施,并修改为“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研究制定并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禁限行管理措施(特殊车辆除外)。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会根据预警等级,建议公众绿色出行、企事业单位错峰上下班,全社会自觉采取减少污染排放的减排措施。

  2024-07-01 16:58  

关于对《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自动驾驶汽车立法的指示精神,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关于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对通行区域、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管理平台等车路云一体化建设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提出统筹规划通行区域、道路,支持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全域开放;明确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为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预留空间,鼓励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改造升级;统筹建设全市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安全监测平台和云控基础平台;鼓励建设低时延、高可靠的通信网络;支持相关主体开展自动驾驶地图应用试点,充分发挥地图支持作用等。

  2024-07-01 16:56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提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和行业(领域)共同监管,以“所有权(经营权)归谁、责任归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为基本原则。公用、专用充换电设施的产权单位和运营单位共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安全监管工作由属地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2024-07-01 16:54  

山西代县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的通告

代县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的通告,其中提出为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细化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城市物流系统高效运行,助力我县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厅交管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交通管理实际,决定进一步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代县中心城区道路上不限行。二、其他中型、重型货车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求,确需在禁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可通过手机“交管12123”APP提前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三、本通告所指车辆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按规定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有关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适用本通告。

  2024-06-2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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