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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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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 《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6-03-2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持续提升通用性强、用能量大、发展前景突出的节能装备能效水平,加强节能装备供给与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工信部联节〔2026〕4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关于印发《娄底市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其中提到强化机动车达标监管。加大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力度。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优化交通管控措施,各县市区于2024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高排放车辆禁限行政策,科学规划绕城通道,减少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靠后或PM2.5浓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要及时研究采取特定时段城区燃油车动态限行措施。严厉打击禁限行区域机动车闯禁行为。推动老旧机动车淘汰。大力推进老旧车淘汰更新,有条件的地区可出台和完善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等政策。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牌证依法依规公告作废,符合强制报废情形的按规定交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到2025年,按国家规定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严格制定并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措施,强化低排放区内使用监管。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抽测工作。推进厂矿企业、单位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电动化。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及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

  2024-07-01 17:0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高水平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指定本预案,《预案》将原I级应急响应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从强制性减排措施调整为建议性减排措施,并修改为“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研究制定并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禁限行管理措施(特殊车辆除外)。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会根据预警等级,建议公众绿色出行、企事业单位错峰上下班,全社会自觉采取减少污染排放的减排措施。

  2024-07-01 16:58  

关于对《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自动驾驶汽车立法的指示精神,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关于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对通行区域、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管理平台等车路云一体化建设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提出统筹规划通行区域、道路,支持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全域开放;明确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为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预留空间,鼓励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改造升级;统筹建设全市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安全监测平台和云控基础平台;鼓励建设低时延、高可靠的通信网络;支持相关主体开展自动驾驶地图应用试点,充分发挥地图支持作用等。

  2024-07-01 16:56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提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和行业(领域)共同监管,以“所有权(经营权)归谁、责任归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为基本原则。公用、专用充换电设施的产权单位和运营单位共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安全监管工作由属地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2024-07-01 16:54  

山西代县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的通告

代县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的通告,其中提出为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细化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城市物流系统高效运行,助力我县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厅交管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交通管理实际,决定进一步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代县中心城区道路上不限行。二、其他中型、重型货车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求,确需在禁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可通过手机“交管12123”APP提前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三、本通告所指车辆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按规定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有关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适用本通告。

  2024-06-28 17:19  

吉林省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吉林省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

其中明确指出:推动各地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各市(州)政府结合本地新能源汽车发展、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等实际情况,积极制定出台本地区中长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布局,避免盲目选址,逐步实现各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均衡发展。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加大重点区域项目建设补贴力度,建立与服务质量相挂钩的运营补贴制度,设置梯度补贴标准,激发企业建设充换电站积极性,提高充换电站服务管理水平。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存量土地及停车位,加快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高速沿线单侧服务区建设至少4个快充车位(单枪功率≥60千瓦)。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要与停车位同步设计并做好快速充电设施的管道预埋和电压预留。

  2024-06-27 17:58  

济南市历城区发放1500张汽车消费券

近日,历城区以“换车季·惠历城”为主题,开展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以汽车促销拉动消费进阶,打出惠民消费组合拳。本次活动共计发放1500张汽车消费券、总计金额400万元。消费券金额设置两档:购车价格15万元(含)以上补贴3000元,发放1000张;购车价格15万元以下补贴2000元,发放500张,后续根据消费者需求,历城区将适情优化消费券发放设置和兑付工作,以切实福利惠及广大群众。本次活动消费者购买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享受“国家报废以旧换新补贴”和“济南市置换以旧换新补贴”。

  2024-06-26 17:10  

成都“以旧换新”汽车消费奖励上线 总计5000万元

6月26日,成都发布公众号发文表示,2024年成都市第二轮5000万元“焕新出行 智驾蓉城”汽车消费奖励活动于今天10点正式上线。本次活动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7月25日(活动至5000万元奖励用完即止)。本次汽车消费奖励采用“先购买,后奖励”形式进行。活动依托成都银行汽车消费奖励发放平台实施。对于购新车消费奖励,活动开始后,按消费者购买新车提交材料的时间顺序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后即锁定奖励名额,奖励金额用完平台自动停止受理申请;待完成新车注册信息复审后,根据消费者提交有效的银行储蓄卡卡号,按相应档次发放购车奖励。对于以旧换新消费奖励,在消费者购新车申请复审通过后,再按照消费者以旧换新活动申请的时间顺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奖金。本活动期间,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或燃油乘用车新车,可重复享受四川省《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中“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相关政策,不可重复享受商务部等7部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补贴。

  2024-06-26 17:08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落实《广东省加快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推动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加快广东省氢能高速建设,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本项目通过在广湛高速沿线物流重要节点建设加氢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站),以4.5吨燃料电池冷藏车为主、49吨燃料电池冷藏车为辅,开展水产品、生鲜肉类、果蔬冷链运输,推进江门、阳江、茂名、湛江等地氢气就地消纳,形成面向珠三角地区干线物流和支线物流网络,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时间和任务安排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启动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率先开展广佛冷链城配示范运营,建成并投运茂石化储氢站撬装式加氢站,投入运营50辆4.5吨燃料电池冷藏车。(二)2024年底前,投入运营500辆4.5吨和10辆49吨燃料电池冷藏车,初步形成广湛高速沿线与珠三角地区氢能冷链物流网络。推动道滘东发油氢合建站(中石化道滘加氢站)、沙田综合能源服务站(东莞能源沙田加氢站)投入运营。(三)2025年底前,完成广湛高速梁金山服务站(对开)、中石化茂名高水加油站、中石化湛江铁芦加油站和源水加油站等油氢合建站建设,投入运营2000辆4.5吨和100辆49吨燃料电池冷藏车,全面推进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

  2024-06-26 17:05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超充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通知》明确,以“适度超前、管建并举、创新融合、集约建设”为原则,加强全区超充基础设施发展的顶层设计,全面推动超充基础设施科学布局建设,将南海区打造成全国一流的“超充之城”。至2026年,建成不少于90座超充站,超充桩车桩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024-06-2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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