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6-03-2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持续提升通用性强、用能量大、发展前景突出的节能装备能效水平,加强节能装备供给与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工信部联节〔2026〕4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 2026年2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发布时间:2026-03-31
1—2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2721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6%。从环比看,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39%。
2023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公告
近日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将2023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予以公告。公告称,2023年度,中国境内119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250.2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下同),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644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WLTC 工况,下同)为3.78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4128.7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524.3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2128.8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为51万分。其中,95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178.7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632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 3.68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4106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441.5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2121.8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为48.4万分。24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进口乘用车71.6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2007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34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22.7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82.7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7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为2.6万分。
2024-07-10 17:20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更新补贴支持范围:对在本市提前报废国四柴油车且购置新能源车辆,并在本市完成新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给予新能源化更新补贴。申请新能源化更新补贴的车辆应当与提前报废的国四柴油车为同类车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有的国四柴油车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过户给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机关事业单位的,最终受让人更新新能源车辆不可享受更新补贴。补贴标准:新能源车辆更新补贴依据车辆载重分级和电池容量等因素确定。车辆载重分级为提前报废国四柴油车同级别或更低级别的,按照购买新能源车辆的载重分级给予补贴;车辆载重分级高于提前报废国四柴油车辆的,按照提前报废车辆的载重分级给予补贴。2025年7月1日以后购置的,实际补贴金额=补贴标准×80%,退坡比例为20%。
2024-07-08 17:08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在标准建设方面,《方案》明确:分类制定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用货物、服务需求标准,逐步扩大需求标准覆盖面,为采购人全面、完整、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提供指引。修订商品包装采购需求标准,引导全社会使用绿色包装。研究制定市政基础设施和电子电器、新能源汽车等产品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开展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发展试点,适时将碳足迹管理有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研究制定创新产品商业化推广后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引领相关产业创新发展。
2024-07-08 17:02
关于印发《山东省锂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锂电池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做强一批龙头企业、打造一批产业地标,涵盖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电芯及电池制造、终端应用、拆解回收等的产业链条初步形成。锂电池材料共性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以及磷酸铁锂、三元锂等主流产品循环寿命、能量密度、安全性能等加快提升。到2027年,做优一批产业特色,锂电池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固态电池、钠电池等新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取得突破,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完备,构建绿色、高效、智能的锂离子电池产业生态。
2024-07-08 17:00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重庆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重庆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全面推广先进设备应用,针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终端、动力电池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提高优质产品供给能力。
2024-07-08 16:58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的通知
7月8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继续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的通知,文件提到,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个小时。其中,高峰11:00—14:00、18:00—23:00;平段7:00—11:00、14:00—18:00;低谷23:00—次日7:00。平段电价0.604元/千瓦时;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0.1元/千瓦时,标准为0.504元/千瓦时;高峰电价在平段电量基础上上浮0.1元/千瓦时,标准为0.704元/千瓦时。
2024-07-08 16:57
铁岭市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铁岭市发改委发布《铁岭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运输车辆更新。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到2025年完成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对新购置符合规定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按照计税价格3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台补贴上限15万元。对更新购置纯电动力及油电混合动力出租汽车,每台一次性补贴3万元。2024年预计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10台,更新新能源出租汽车300台。2025年至2027年结合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助,统筹资金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和新能源出租汽车持续更新。加快交通设施设备更新。推动公路等设施设备更新。利用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对电动化出租车综合停车场站(公交场站、首末站)进行补贴。按照停车场占地面积分三档标准,一档补贴1000元/平方米;二档补贴800元/平方米;三档补贴50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整体一次性补贴最多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财政审核后的总投资。停车场充电桩不单独进行补贴。对经营出租车的企业新建充电桩,按照充电桩购置安装发票价格的20%为上限进行补贴,且单桩不超过2万元。对县城及县级市公交场站配建并投入使用的充电桩按照安装发票价格的20%为上限给予补贴,且单个充电桩补助不超过2万元且需单个充电桩功率不低于40千瓦。
2024-07-04 17:02
广东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推动新型储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推动新型储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指出推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我市相关龙头企业积极申报涉及新能源产业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支持本土研发实力较好的优质企业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依托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广东省汽车配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线下站点等平台开展提质助优强链,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质量支撑。组织实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计量伙伴计划。依托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和广东省汽车配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搭建新能源汽车产业计量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相关计量技术研究和计量数据的采集、分析、评价,健全相关产业计量技术体系。
2024-07-04 17:01
四川雅安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近日,四川雅安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申报指南。其中明确指出:1、申报要求:“智慧小区”充电功率不小于7千瓦/桩;“乡乡全覆盖”、景区、高速服务区、专用充电桩充电功率不小于60千瓦/桩;“共享型”换电站能够服务3个及以上品牌电动汽车,充电功率不小于315千瓦/座。对于采用智能负荷分配的充电设施,以该充电站充电设备最大同时可充功率为计算依据。2、充电设施设备投资补助=核定建设数量×功率×平均建设成本×雅安地区补贴系数(≤0.4)。其中,平均建设成本充电桩按照600元/千瓦、换电站900元/千瓦计算。奖励资金额度以分配下达荥经县的奖励资金为限。对于超额项目,荥经县可优先纳入2024年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或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范围。3、申报时间:2024年7月4日—2024年8月20日;申报主体:以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也可委托充电基础设施托管运营单位代为申报。
2024-07-04 16:58
五部门关于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北京、上海、重庆、鄂尔多斯、沈阳、长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桐乡-德清联合体、合肥、福州、济南、武汉、十堰、长沙、广州、深圳、海口-三亚-琼海联合体、成都等20个城市(联合体)确定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
2024-07-04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