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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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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 《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6-03-2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持续提升通用性强、用能量大、发展前景突出的节能装备能效水平,加强节能装备供给与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工信部联节〔2026〕4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建立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广绿色建材、清洁取暖和分布式光伏应用。加快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公共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配建快充、换电和加氢设施,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积极推进“千兆城市”建设,加快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城区连续覆盖和重点场所深度覆盖,推动北斗应用融入城市建设管理。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024-08-01 18:22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对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给予资金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范围及实施期限: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货车。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上述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本文件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二、补贴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见附件)。三、资金渠道和拨付方式: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总体按9:1比例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2024-08-01 18:20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提到,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鼓励结合客流变化、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等情况,合理选择更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车长类型。每辆车平均补贴6万元,其中,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各地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安排的补贴资金和下达的绩效目标,制定本地补贴标准。

  2024-08-01 18:19  

广州市人大官网发布《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人大官网发布《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在高速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枢纽以及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出行服务场景的应用。据了解,广州市区政府将稳步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运营,并在全市范围内开放自动驾驶与人类驾驶混合运行道路。条例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和责任认定标准,要求相关企业保障数据存储和事故分析。广州已开通多条自动驾驶便民巴士线路,并引入“萝卜快跑”无人驾驶网约车。

  2024-08-01 18:18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于产品一致性检查,《通知》明确:1.新能源乘用车主要包括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纯电动续驶里程及电能量消耗量、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单体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包或系统安全要求、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等项目;2.新能源客车主要包括客车结构安全、纯电动续驶里程及电能量消耗量、蓄电池单元热失控试验等项目;3.新能源专用车主要包括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纯电动续驶里程及电能量消耗量等项目。

  2024-07-30 16:4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了关于继续设置绿色物流区对轻型柴油货车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了关于继续设置绿色物流区对轻型柴油货车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指出:自2024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28日,每天0时至24时,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驶入“绿色物流区”。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限行措施限制。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024-07-30 16:47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重庆市2024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重庆市2024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措施》明确:1.给予加氢站建设补贴:2024年1月1日起,对纳入全市整体规划并建成运行的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30%对加氢站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给予加氢站运营补贴:2024年1月1日起,延续给予加氢站运营补贴,对氢气终端销售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30元/千克、单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运营补贴。3.给予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奖励:对2024年内销售量达50辆及以上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全新车型,每款车型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2024-07-30 16:44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水火风光储”多能协同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绿电+先进制造”。积极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多式联运通道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0%,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30%。

  2024-07-29 16:53  

固原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固原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近日固原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固原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固原市现行充电服务费执行《关于固原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有关通知》标准:最高不超过0.5元/千瓦时(不含电费),下浮不限。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区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执行。参考区内其他市收费标准,结合充电企业成本测算结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固原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按充电度计算收取)最高为0.45元/千瓦时,下浮不限。

  2024-07-29 16:50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的提醒告诫函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的提醒告诫函。文件指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各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应通过充电APP、手机应用小程序展示,或在充电设施旁的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用户公示收费标准。

  2024-07-2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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