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4〕5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政策加快落地,回应社会关切,现对《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
● 2025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发布时间:2025-07-31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605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17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39050亿元,增长5.3%;第三产业增加值390314亿元,增长5.5%。
哈尔滨市充、换电设施建设验收及运营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4月22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哈尔滨市充、换电设施建设验收及运营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哈尔滨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和安全运营监管,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行业高质量发展。明确提出:新建住宅要按照固定车位100%、公共车位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应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驻车换乘(P+R)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对于已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商超、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以及园区、学校,公共停车场、路侧停车位等,可以结合需求情况安装充换电设施。
2024-04-24 16:39
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4月22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快《南宁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统建统管”等试点工作,并逐步全市推广。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加强配电网、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桩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2024-04-24 16:38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宁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加速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风光水核等清洁能源与电化学储能一体化发展,实现新能源发电精细化运行与控制,源网荷储互动、多能协同互补、用能需求智能调控。
2024-04-24 16:37
关于印发《辽宁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货物卸载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前,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辽宁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货物卸载管理办法》,并进行了官方解读。其中,第十九条规定:“经检测认定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运输可解体物品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承运人采取自行卸载、分装等改正措施,消除违法状态。承运人现场拒不卸载、分装的,代为卸载、分装,费用由承运人承担。卸载、分装后的货运车辆应当复检,符合规定标准后方可上路行驶”。
2024-04-24 16:35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4月2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加快居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桩设施建设。
2024-04-24 16:34
关于推进天津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
意见提出,给予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政策支持。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结合电力系统负荷实际,适时调整峰谷时段,引导新能源公交车辆更多在低谷时段充电,享受低谷电价。支持在公交运营企业自有、租赁、无偿使用的场站建设及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设施,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保障用电接入条件,满足车辆充电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申报政府专项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2024-04-23 16:37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近日出台,明确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16项重点任务,从2024年至2027年,分3个阶段,稳妥有序推动我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其中提出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供热、节能降碳改造“三改联动”,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储供水、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
2024-04-23 16:36
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双边电力现货市场深化建设方案(试行)》意见的公告
《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经营主体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有序推动火电、核电、新能源、抽蓄等常规电源,以及新型储能、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发电侧主体根据电源品种类别及市场发展情况,采用报量报价、报量不报价、不报量不报价等多种方式参与现货市场。用户侧主体暂作为现货市场价格接受者,以不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具备条件后,逐步向报量不报价、报量报价方式转变。
2024-04-23 16:35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日前,运城市人民政府发布《运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公共充电桩数量达到13502台以上,桩车比不低于1:6,能够满足7863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县乡村和市内公路充电桩全覆盖。
2024-04-23 16:26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方向)的通知
为加快推动交通科技创新,落实《“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相关任务,经自主申报、相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决定启动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方向)。现将试点项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试点项目牵头单位是落实试点任务的主责单位,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规定,发挥统筹作用,在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协调各参与单位,科学组织、有序推进。试点项目推荐单位要加强跟踪、指导和支持,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任务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二、务实推动技术应用。试点工作要坚持应用导向,立足实际场景、面向实际需求,聚焦智能交通技术与交通运输业务的深度融合,以新技术赋能提升运输服务效率、提高基础设施建管养运智能化水平,增强用户获得感。三、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试点单位要加强试点成果总结提炼,凝练典型案例,形成面向场景、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解决方案。鼓励试点单位多渠道开展技术交流,宣传、展示试点成果,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2024-04-23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