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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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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江苏省发布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货车。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的,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1万元~4.5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提前报废且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的,按照3.5万元~14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照3.5万元/辆予以补贴。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将报废2014年底前购买的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切块资金的支持范围。具体实施细则由省交通运输厅另行制定。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方案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2024-09-05 16:40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部等十一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指出,支持数据中心集群与新能源基地协同建设,推动算力基础设施与能源、水资源协调发展。推进信息设施与传统设施融合发展。各地要组织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推进“5G+工业互联网”规模部署,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贯通”行动计划。统筹建设高速公路、城市干线道路沿线车联网路侧设施。集约部署城市感知终端,统一建设城市级物联网感知终端管理和数据分析平台。全面建设实景三维中国,搭建数字中国时空基座和数据融合平台。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时空大数据、城市信息模型等基础平台,推进平台功能整合,为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统一的时空框架。增强跨行业安全服务赋能。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组织相关单位升级完善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监测体系,支持重点工业互联网企业、车联网企业建设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监测手段。推广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车联网网络安全定级防护备案,加快安全防护贯标,加强车联网卡实名登记管理。

  2024-09-04 16:24  

《广东省推动乡村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广东省能源局下发《广东省推动乡村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提到,全省57个县实现乡村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更广泛覆盖。2024年底前累计实现超400个行政村建成充电基础设施,2025年实现1062个“百千万工程”第一批典型村(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2027年实现所有乡村居住区域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3公里。

  2024-09-04 16:22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充换电方面《方案》提到:1、到2027年,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带动设备投资总规模超200亿元,基本形成绿色低碳、技术先进、智能高效、安全可靠的交通设施设备体系。全省城市公交、巡游出租中新能源车辆占比分别达到80%、45%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换电重卡示范推广效应凸显;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桩实现100%覆盖,充电繁忙的服务区充电停车位达到小客车停车位的15%;公路客运枢纽站充电桩覆盖率超过55%;北斗终端应用进一步提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实现基本淘汰,标准化客渡船和新能源客渡船占比分别达到85%、35%以上;适用货船运力较2023年实现倍增。2、推动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扩面提效,支持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因地制宜推进重要的经济干线、旅游公路、“四好农村路”等普通公路沿线充换电设施建设。推动既有公路客运枢纽、农村客货运输场站增配充换电设施。持续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路沿线老旧、故障充电设施,以及码头、渡口配套岸电设施升级改造。

  2024-09-04 16:21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昆明市供用电管理办法(暂行)》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昆明市供用电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在充换电方面《通知》提到:1、电力专项规划应包括变电设施及配电设施位置、电力线路设施及走廊、电力通信设施、地下电缆通道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等内容,划定供电设施规划控制区范围,并预留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通信设施、储能设施、分布式发电等新型设施设备的接电并网条件。2、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产业园区、商业街区、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同步建设电动汽车等设备的充换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条件。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有关专项规划、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产权人及建设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对其投资建设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维护管理工作。公共充电桩运营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充电基础设施的周期性强制检定工作,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布式光伏等申请接入电网的,供电企业应当在保障电网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不得拖延或者拒绝。

  2024-09-04 16:18  

《大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大连市公安局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大交发[2024]223号》予以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2024-09-03 18:51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落实交通运输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鼓励结合客流变化、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等情况,合理选择更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车长类型。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2024-09-03 16:46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摩托车出口秩序,根据《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现将2025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申报形式及流程(一)为优化企业申报流程,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本年度采用线上形式开展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相关工作。(二)生产企业可登录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系统企业端(https://ecomp.licence.org.cn),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企业可线上查询审核进度、公示结果及公告名单。(三)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登录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系统地方管理端(https://emanage.licence.org.cn),对本地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核,整理汇总本地区企业申报情况并上报至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在系统中查询审核进度、公示结果及公告名单,统计及导出本地区企业申报情况,并在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企业提交的修改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并上报至商务部。(四)企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用户操作手册。

  2024-09-03 16:44  

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云浮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云浮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充换电方面《方案》提到:加快形成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将绿色节能低碳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有效降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加快布局城乡公共充电网络,积极建设城际充电网络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配套设施。积极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应用,在综合交通枢纽场站设施建设运营中推广“分布式新能源+储能+微电网”的绿色能源系统,加强与主电网双向智能互动。有序推进充电站(桩)、配套电网、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大力推动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好中心城区智慧停车泊位优势,探索开展智慧停车位+充电桩的建设运营模式,到2025年,充电服务覆盖区域超过80%,城市核心区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2千米,公共充电桩桩车比达到1:6.4。

  2024-09-03 16:42  

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宿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宿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1、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和换代扩面。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支持公路沿线充电站(桩)建设。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鼓励提前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到2027年,每年度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应急车辆除外),每年度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60%以上。2、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通过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各县区园区采取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财政对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的5%,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可达6%;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可达8%。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居住区、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2024-09-03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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