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4〕5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政策加快落地,回应社会关切,现对《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
● 2025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发布时间:2025-07-15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605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17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39050亿元,增长5.3%;第三产业增加值390314亿元,增长5.5%。
《2024年四川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工作方案》
四川省商务厅等5部门印发《2024年四川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参与旧车换新最高可领1.7万元。从方案看,本次四川省补贴单笔金额高,且参与方式简单便捷。个人消费者不限户籍,只需要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四川省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新乘用车,旧车和新车不限登记上牌地,即可申请一次性定额补贴。补贴按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先后次序审核发放,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
2024-09-25 17:26
《湖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各地严格落实高排放车辆禁限行方案,加快推进高排放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淘汰。大力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按国家规定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火电、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大宗货物公路运输部分基本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40万个以上,高速服务区快充站100%全覆盖。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和在用车达标监管,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2024-09-25 16:41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精神,围绕“3533”重点产业集群目标,按照“区域集聚、主体集中”的原则,加快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向贵阳贵安集聚发展,我们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书面方式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至10月24日。
2024-09-25 11:50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做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经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明确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流程;二、细化明确补贴支持车辆类型;三、严格把关申请人条件。
2024-09-24 18:30
《包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17号)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加快城市新能源车辆补能基础设施建设。推行绿色重卡行动,以工矿企业为重点,推进大宗货物“散改集”运输模式。扩大氢燃料车应用场景,有序开展中重型货车氢燃料等示范和商业化运营。
2024-09-24 16:46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其中提到:鼓励个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投资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并拥有所有权。充(换)电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应当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等事宜。在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审批流程中,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简化审批手续,充电桩、换电站按一般电气设备安装管理。居民小区公共停车位公共充(换)电设施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也可引入充(换)电设施运营商提供综合性服务。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整车生产企业应积极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一致性检测与调试工作,最大限度保障车桩匹配使用。
2024-09-24 16:06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示范应用持续扩大,新增加氢站 10 座以上,氢能车辆推广应用突破 1500 辆,其中氢能货车超 1000 辆。氢能船舶示范应用 10 艘以上。积极建设嘉兴—上海—苏州“长三角氢能走廊”,开展天然气掺氢、甲醇制氢、氨制氢等试点应用。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加速培育发展“制氢(以工业副产氢为主)—储氢(以储氢罐形式为主)—运氢(以低温液氢、高压气氢运输为主)—加氢(以加氢站为主)—用氢(以燃料电池汽车为主)”产业链,以链带群,依托氢能未来产业先导区,加快打造嘉兴特色氢能产业集群。积极参与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上海城市群建设。
2024-09-24 16:04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在充换电、新能源汽车相关方面,《通知》明确:拟申报项目除满足一系列技术要求和合规性条件外,还需满足时间要求,即在建项目开工时间不早于2023年10月,拟建项目预计开工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1.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示范项目:项目应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组织的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包含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城市和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双向充放电(V2G)项目,具体技术指标符合相关要求。2.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快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快充充电站,重点支持国家高速公路网“71118”主通道中重大节假日充电繁忙服务区(包括充电设施时间利用率超过40%的服务区)超快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单站充电总功率不低于1000千瓦,超充终端(单枪)最大充电功率不低于360千瓦,支持充电电压不低于800伏特。重点支持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光储充一体化项目中电动汽车充电绿电占比不低于50%。采取集成打包方式上报,重点支持覆盖服务区不少于20个、总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的项目。
2024-09-24 15:55
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到2025年,大宗货物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到70%左右。持续推进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60%。
2024-09-23 16:30
《贵州省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到2024年底,力争报废更新乘用车3万辆以上,置换更新乘用车9万辆以上,提前报废和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1000辆以上,报废更新老旧城市公交车1300辆以上,更换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300辆以上,更新电动自行车10万辆以上,更新家电消费品80万件以上,报废更新农业机械4万台以上。在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基础上,个人消费者在省内注册设立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2011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燃油乘用车或者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者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1)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每辆补贴2万元;(2)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每辆补贴1.5万元。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提前1年以上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1)提前报废时间满1年(含)不足2年的,中型货车每辆补贴1万元,重型货车每辆补贴1.2万元;(2)提前报废时间满2年(含)不足4年的,中型货车每辆补贴1.8万元,重型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3)提前报废时间满4年(含)以上的,中型货车每辆补贴2.5万元,重型货车每辆补贴4.5万元。
2024-09-23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