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4〕5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政策加快落地,回应社会关切,现对《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
● 2025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发布时间:2025-07-15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605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17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39050亿元,增长5.3%;第三产业增加值390314亿元,增长5.5%。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通知》明确:1、对于地方已利用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的,在《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印发后,可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2、各地在优先报废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基础上,可结合资金使用和老旧城市公交车报废更新需求,报废其他燃料类型城市公交车;新购的城市公交车应为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氢燃料电池车辆。报废、新购的城市公交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中的使用性质均应为“公交客运”。
2024-09-26 18:55
《北京市进一步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
近日,北京正式发布《北京市进一步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为推动新能源车辆发展,加快推进本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北京推出报废更新补贴细则,最高每辆车可获得17万元补贴。
2024-09-26 18:45
关于印发恩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恩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恩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推广汽车节油技术和新型节能交通工具,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和电动汽车,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公务等领域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电动乘用车销售量力争达到乘用车新车销售量的30%以上,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完成江门市下达目标,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
2024-09-26 17:12
《重庆市产业创新综合体建设方案(2024—2027年)》
《方案》明确要求到2025年,建成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材料、智能装备及智能制造、智能物联网、数智科技、生命健康等重点方向的综合体10个以上,推动整体研发投入强度超2%,实施关键技术攻关任务30项以上,有效解决企业创新需求不少于100项,形成协同创新典型案例10个以上,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达到26%,创新资源配置更加高效,任务型协同创新模式基本形成。
2024-09-26 16:54
《河南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等16部门联合发布《河南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90%以上(包括应急车辆),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邮政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营运货车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方案提出运输车辆绿色替代行动、老旧机车和机场设施淘汰更新行动、老旧船舶报废更新行动、邮政快递设备升级行动等十大行动,明确21项重点任务。
2024-09-26 16:36
《吉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吉县人民政府印发《吉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提到: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路权保障支持政策。优化甲醇汽车路权政策,完善车用甲醇加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甲醇汽车推广应用。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积极推动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2024-09-26 16:30
《福建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4〕4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更好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福建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09-26 11:38
《福建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更好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更新补贴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福建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09-26 11:34
《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支持东莞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集群创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智能移动终端集群、智能装备集群等培育成为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为台资企业在东莞发展打造更完备的产业集群。支持东莞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在东莞布局建设全球大宗商品重要配置基地和电子元器件集散分拨基地。鼓励东莞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材料等半导体关键环节项目。支持东莞筹建国家级新能源(储能)检验检测中心。
2024-09-25 18:36
《济南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商务局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予以补贴。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对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含完成补贴发放的申请),均按上述标准予以补贴。其中,对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补贴,按上述标准补齐差额。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2024-09-25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