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全部 >

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查看全部 >

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指南(2026年版)》的通知

4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指南(2026年版)》的通知,核心是推行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设计,聚焦长寿命、节能、可回收等重点方向,面向汽车、工程机械等重点行业,运用数字技术赋能,完善标准体系,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落实。

  2026-04-17 18:0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

4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核心是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打造“中国制造”卓著品牌,支撑三大强国建设,重点推进企业及产业链质量提升等六大任务,要求各地相关部门统筹落实责任、及时上报重要情况。

  2026-04-16 18:12  

自治区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高效办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2026年度)“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4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等5个部门关于印发《高效办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2026年度)“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聚焦2026 年度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核心,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部门协同,大幅提升补贴办理效率。

  2026-04-16 18:11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6年3月,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印发《2026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要点》,围绕交通能级提升,明确综合交通投资 142 亿元以上等目标,聚焦项目建设、物流降本、民生服务、绿色智慧等七大重点,推动交通高质量发展。

  2026-04-15 18:10  

《江苏省普通公路交能融合建设指南(试行)》印发

4日14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江苏省普通公路交能融合建设指南(试行)》,明确普通公路各场景清洁能源利用方案、设施配置标准及安全、信息化要求。下一步将推进指南宣贯落地,打造示范项目,助力普通公路绿色转型。

  2026-04-15 18:02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网络货运平台建立油价运价协同调整机制的通知

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推动网络货运平台建立油价运价协同调整机制通知,推动网络货运平台建立油价运价协同调整机制,促进油价波动有序传导至货运价格、稳定市场预期。要求网络货运平台建立油价运价协同调整机制,明确调整范围、联动规则及公示要求,规范市场秩序。

  2026-04-14 17:54  

甘孜州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甘孜州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 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4月13日,甘孜州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等7部门印发《甘孜州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总体要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方案,政策期为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实行总额控制、先报先得,每人限享一次补贴。方案分报废更新与置换更新两类,针对个人乘用车,购买新能源或2.0升及以下燃油车可按比例申领补贴,线上申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同时明确监管与咨询渠道。

  2026-04-14 17:53  

广东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非运营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有关情况公告

4月13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有关情况的公告: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已于4月3日停止受理,更新补贴将于4月17日0时起停止受理;政策优先保障国三货车淘汰更新,平台申请将加快审核,补贴以审核结果为准8。

  2026-04-14 17:52  

安徽宣城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的公告

宣城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依据计量法及总局规定,对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含交流 / 直流)实施免费强制检定,家庭 / 单位内部自用桩不纳入。检定周期3 年,新装桩须运营前完成检定,通过e-CQS 平台申报,由宣城市标准计量所实施。运营单位须备案登记、日常维护、诚信承诺,落实主体责任。自2026 年 8 月 1 日起,无CCC 认证的充电设备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监管部门将严查未检定 / 检定不合格仍使用等行为,依法责令停用并处罚。

  2026-04-13 17:50  

广东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发文,加强社会公共充电、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监管,推进强制检定、数据联网与诚信计量,保障充电结算公平。强制检定:未经检定、不合格、超期的充电桩不得用于经营。平台备案:运营单位须在4 月 17 日前,在广东省强制检定平台完成注册与充电桩备案。数据对接:6 月 30 日前接入广东省充电桩在线监测平台,实现计量数据实时上传、智慧监管。诚信承诺:6 月 30 日前签署并提交《诚信计量承诺书》,在站点公示接受监督。运营单位:落实备案、检定、数据接入、承诺公示,逾期将依法处理。监管部门:各镇街分局负责属地巡查督促;市质计所负责检定与政策宣贯。

  2026-04-13 17:49  

共1139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