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022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
6月30日,发改委连续发布了两则“负面清单”,分别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两则“2019版负面清单”当中都提到了汽车制造业股比开放的内容。在两则“2019版负面清单”当中明确指出,除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此外,两则“2019版负面清单”再次强调,在2020年取消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
2019-07-02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发布 鼓励电池外企入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6月30日联合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明确表示鼓励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外商来华投资,核心三电,电池电机电控方面均有涉及。
2019-07-01
安徽宣城: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 享受购置补贴政策
安徽宣城发布了《宣城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显示,对于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的,享受财政现行购置补贴政策。将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达到80%,并实施严格的车辆登记制度。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同时,集疏港、天然气气源供应充足地区应加快充电站及加气站建设,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
2019-07-01
海南: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和数量
6月29日,海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2019—2020年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和数量的通告》。通告指出,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海南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及数量。单位和个人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及数量不受《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限制,可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2019-07-01
广东省: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6月20日,广东省发布《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表示,2019年7月1日起,在广东省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以上市的在用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本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2019-07-01
财政部发文到2020年底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6月28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2019-07-01
工信部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公告》产品申报和检测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公告》产品申报和检测工作的通知。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半挂车应在“其他”栏中注明罐体外形总长度(含封头)、最大直径以及罐体安装角度;应在选装照片中提供车辆正侧面照片;应在罐体结构简图中注明罐体容积(搅动容量)的计算过程。集装箱运输车/半挂车应提供车辆俯视照片。随车起重运输车/半挂车应在“其他”栏中注明起重机质量、型号、最大起重载荷。低平板半挂车应提供鹅颈部分结构尺寸简图,标注鹅颈部分的长、宽等尺寸,并提供俯视照片。开展产品准入检验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50号部令和《道路机动车
2019-06-28
25日零时起,新能源纯电动货车在长沙放宽通行
长沙交警今天发布通告,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相关规定,长沙市城区道路对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采取放宽通行的交通措施,此前发布的货运车辆限制通行规定不再限制新能源纯电动货车。通告自2019年6月25日零时起施行。民警介绍,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是指申领了长沙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微、轻型纯电动载货汽车,即新能源号牌为湘ADXXXXX的微、轻型纯电动载货汽车。
2019-06-27
成都6月26日起不补贴新能源车 公交燃料电池车除外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6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落实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从2019年6月26日起,成都市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地方购置补贴。
2019-06-27
北京:6月26日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补贴
北京市科委、北京市经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城管委、北京市交通委6月25日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通知,明确自6月26日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通知称,为落实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对《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其中第三条修改为:本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对纯电动汽车(纯电动公交车、纯电动环卫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纯电动汽车除外)按照中
2019-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