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4〕5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政策加快落地,回应社会关切,现对《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
● 2025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发布时间:2025-07-15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605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17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39050亿元,增长5.3%;第三产业增加值390314亿元,增长5.5%。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提升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关基设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严格履行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责任、全面压实运营者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办法》法定要求、做好《办法》贯彻实施组织工作。
2023-07-26 18:07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意见稿》明确,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类别的各时段价格及时段划分保持不变。同时,工商业用电类别的各时段价格计算方式仍保持不变,仅对其时段划分进行调整。调整后峰段时间共8小时,其具体时段为:16:00-24:00。平段时间共8小时,其具体时段为:00:00-02:00、10:00-16:00。谷段时间共8小时,其具体时段为:02:00-10:00。
2023-07-25 17:10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大力提振汽车、家居、成品油等大宗消费,支持和引导各地举办各种形式的汽车促销和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进二手车“跨省通办”便利措施,搭建二手车交易信息查询平台,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2023-07-25 17:08
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交通领域氢能推广应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方案》指出,围绕上海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实施方案目标,积极推进燃料电池汽车在交通领域的商业化示范应用,重点发展重卡、公交、冷链、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应用场景,到2025年,力争实现示范应用燃料电池汽车总量超过1万辆。加快完善氢燃料供应体系和燃料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形成安全、稳定的氢能供给保障网。促进燃料电池汽车检测、维保等运营支撑体系以及氢燃料生产、运输、储存、加注等产业链趋向成熟,营造良好的使用环境。
2023-07-24 18: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
《通知》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中,选择一批市场空间大、发展潜力强、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细分行业,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
2023-07-24 17:42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以城乡融合发展为主线,坚持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在中央统筹下,实行市负总责、区和乡镇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举全市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3-07-24 17:39
《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到: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支持适宜地区的机关公务、公交、出租、邮政、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鼓励农村客货邮融合适配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逐年提高。
2023-07-21 19:0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渝西跨越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
《计划》提出,到2027年渝西地区初步建成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千百亿级产业集群,与重庆市中心城区、成都市整零配套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等目标。
2023-07-21 18:58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5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通知
内蒙古能源局组织专家对各盟市申报的5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方案进行了评估,5个项目均纳入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清单,共配建新能源规模348.3万千瓦,其中风电259万千瓦、光伏89.3万千瓦。于7月19日发布《关于印发5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通知》,并强调: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场化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本地区市场化新能源项目审批和建设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新能源侧和负荷侧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2023-07-21 18:56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通知将每日用电分为高峰、平时、低谷三个时段,各8小时。高峰时段07:30-10:30、16:00-21:00,低谷时段11:30-12:30、22:00-05:00,其余为平时时段。每年夏季(7月、8月)、冬季(1月、12月),每日17:00-19:00为尖峰时段,执行尖峰电价。尖峰、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875:1.5:1:0.5,即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5%。
2023-07-21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