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解读《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6-04-08
近日,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 2026年4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发布时间:2026-05-29
1—4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41293亿元,同比下降1.6%。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5.2%。从环比看,4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2.36%。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示范应用持续扩大,新增加氢站 10 座以上,氢能车辆推广应用突破 1500 辆,其中氢能货车超 1000 辆。氢能船舶示范应用 10 艘以上。积极建设嘉兴—上海—苏州“长三角氢能走廊”,开展天然气掺氢、甲醇制氢、氨制氢等试点应用。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加速培育发展“制氢(以工业副产氢为主)—储氢(以储氢罐形式为主)—运氢(以低温液氢、高压气氢运输为主)—加氢(以加氢站为主)—用氢(以燃料电池汽车为主)”产业链,以链带群,依托氢能未来产业先导区,加快打造嘉兴特色氢能产业集群。积极参与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上海城市群建设。
2024-09-24 16:04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在充换电、新能源汽车相关方面,《通知》明确:拟申报项目除满足一系列技术要求和合规性条件外,还需满足时间要求,即在建项目开工时间不早于2023年10月,拟建项目预计开工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1.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示范项目:项目应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组织的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包含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城市和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双向充放电(V2G)项目,具体技术指标符合相关要求。2.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快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快充充电站,重点支持国家高速公路网“71118”主通道中重大节假日充电繁忙服务区(包括充电设施时间利用率超过40%的服务区)超快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单站充电总功率不低于1000千瓦,超充终端(单枪)最大充电功率不低于360千瓦,支持充电电压不低于800伏特。重点支持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光储充一体化项目中电动汽车充电绿电占比不低于50%。采取集成打包方式上报,重点支持覆盖服务区不少于20个、总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的项目。
2024-09-24 15:55
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到2025年,大宗货物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到70%左右。持续推进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60%。
2024-09-23 16:30
《贵州省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到2024年底,力争报废更新乘用车3万辆以上,置换更新乘用车9万辆以上,提前报废和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1000辆以上,报废更新老旧城市公交车1300辆以上,更换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300辆以上,更新电动自行车10万辆以上,更新家电消费品80万件以上,报废更新农业机械4万台以上。在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基础上,个人消费者在省内注册设立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2011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燃油乘用车或者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者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1)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每辆补贴2万元;(2)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每辆补贴1.5万元。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提前1年以上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1)提前报废时间满1年(含)不足2年的,中型货车每辆补贴1万元,重型货车每辆补贴1.2万元;(2)提前报废时间满2年(含)不足4年的,中型货车每辆补贴1.8万元,重型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3)提前报废时间满4年(含)以上的,中型货车每辆补贴2.5万元,重型货车每辆补贴4.5万元。
2024-09-23 16:29
《关于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新能源产业集群。重点推动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氢能、轻型动力等新能源产业发展。重点围绕汽车电子、智能座舱、充换电系统、高性能电池及材料、IGBT、燃料电池及系统、新能源装备制造等环节发展,鼓励固态电池、液流电池以及钠、镁、锌等高安全电池研发及孵化验证,打造大湾区重要的新能源产业特色制造中心和创新发展高地。
2024-09-20 16:20
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北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北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金属、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以公共领域用车位重点推进使用车辆新能源化,力争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新增及更新公交车、3吨以下叉车使用新能源比例达到90%以上,新增及更新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持续提高。
2024-09-20 16:20
《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河北省商务厅等7部门发布《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2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5万元。
2024-09-20 16:18
《江门市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江门市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到2024年底,汽车报废更新力争达到4000辆,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力争达到230台,更新符合条件的营运货车达到220台,更新新能源公交车约20辆,更新动力电池约70套,全市汽车置换更新量力争达到5000辆。
2024-09-20 16:14
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近日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力争到2027年,动力锂电池运输的堵点卡点进一步打通,运输效率稳步提升,综合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运输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保障新能源汽车及动力锂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为更好服务外贸“新三样”,全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2024-09-20 16:12
《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江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印发《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提到: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其本人名下在江西省内登记的个人乘用车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江西省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且旧车于2024年9月6日前登记在其名下的,给予1.2万元的补贴。申请补贴的旧车转让前所有人、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
2024-09-19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