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昌江黎族自治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13 16:04
昌江黎族自治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公共充电桩建设运营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昌江黎族自治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全面完成故障桩、“僵尸桩”整治,提升充电站点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充电服务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县对外运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办理准入、备案、报建、验收手续,是否具有场地使用协议或场地使用权证明,是否接入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安装、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产品是否取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
(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和运行维护工作制度,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是否编制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三)充电场地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故障桩、“僵尸桩”,是否存在场地污损,显示屏、充电枪等充电设施是否正常,充电桩是否影响车辆、人员出行,是否按标准设置充电桩、充电流程、安全注意事项、联系电话中英文标识标牌,是否设置充电桩防撞保护装置,充电监控系统及运行管理平台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其他隐患风险点。
三、检查安排
(一)自查自纠。2023年5-6月,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及充电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23年6月30日将自查报告报县工信局。
(二)部门抽查。2023 年7月,县工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三)整改落实。对自查敷衍了事、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非法违规行为,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将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暂停其申报充换电设施补贴资格、关停整改、纳入企业信用记录管理、上报取消准入资格等措施,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要从管理制度、设备安全、人员经费保障等各方面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二)各联席单位要突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检查督查,督促企业有效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管理,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昌江黎族自治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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