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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9月15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围绕“筑基、提质、育新、治理”部署四大方向17项重点任务,设置9个专项行动专栏。提出到2030年规上企业营收力争突破30万亿元,推进集成电路、元器件材料攻关,壮大能源电子、AI硬件等新兴赛道,统筹产业高质量发展与产业链安全,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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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2026—2028年)》的通知
9月11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2026—2028年)》。政策聚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面向大功率充电站、重卡大功率充电设施、V2G车网互动项目设置一次性补贴,普通超充桩补贴3万元/桩,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枪补贴25万元/枪,V2G项目按放电功率给予补贴,2027、2028年补贴标准逐年退坡。政策还支持充电相关产业活动举办,助力打造“重庆捷充”品牌,补贴执行“就高、不重复”原则,文件自公布30日后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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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9月10日,工信部等九部门印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设定2030年发展目标,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新车销量占比分别达70%、40%,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应用。围绕技术创新、产业升级、跨界融合、行业治理、国际合作部署五大方向任务,攻坚芯片、电池、智驾技术,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车路云一体化,提升国际话语权,推动我国迈向汽车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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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改委关于印发《2026年湖北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9月8日,湖北出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面向合规公交企业,报废老旧车置换新能源公交、更换动力电池可获定额补贴。7米及以下车辆补8.5万元,7‑13米补10.5万元,13米以上补13.5万元,单台电池更换补贴4.2万元。明确适用车辆、申报材料与线上线下申报流程,补贴限额管理、先到先得,资金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同时强化资金监管,对骗补行为予以追责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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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93092亿元,同比下降7.2%(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832亿元,同比下降2.4%;第二产业投资113094亿元,下降2.9%;第三产业投资174166亿元,下降9.9%。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9.4%,中部地区投资下降8.7%,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8%,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5.5%。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7.1%,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6.9%,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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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60328亿元,同比下降6.7%(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329亿元,同比下降0.5%;第二产业投资97709亿元,下降2.1%;第三产业投资157290亿元,下降9.5%。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8.6%,中部地区投资下降6.4%,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6%,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4.6%。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6.4%,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8.1%,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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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商用车产业政策全景解读报告
2026年上半年(截至目前),商用车领域相关政策与法规标准密集出台,政策的总基调是从“普惠刺激”走向“精准调控”。国家正在推动商用车乃至整个汽车产业完成从燃油体系到电力体系、从机械产品到数智产品、从国内市场到全球竞争的三重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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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957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52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50473亿元,增长3.9%;第三产业增加值413709亿元,增长5.2%。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二季度增长4.3%。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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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高质量建设零碳园区工作方案》
6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高质量建设零碳园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强零碳园区绿电供给消纳。自治区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要指导各地方优化新能源开发建设规划,强化园区与周边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资源匹配,保障零碳园区绿电有效供给。支持园区探索实施“绿电直供”,通过电力专线直接接入园区内用电企业,实现绿电物理可溯源,为园区碳核查与碳足迹认证提供支撑。2025年8月底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和自愿消费认定措施,推动零碳园区企业开展绿电绿证交易,提升园区整体绿电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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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5年成都市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能力符合性评审通过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5月27日,四川成都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5年成都市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能力符合性评审通过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通知提到,按照《成都市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能力符合性评审方案》(成经信能源〔2024〕7号)要求,市经信局组织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监测监管平台、成都市汽车产业协会及专家组开展了全市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能力符合性评审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资料审核、现场核实、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工泰充电、云电乐享、世汇跃能司、中国石油四川成都销售分公司、库充、蔚来能源6家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通过具备建设智慧小区“统建统服、有序充电”能力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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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算力互联互通行动计划》的通知
5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算力互联互通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攻关核心技术,统筹推动先进计算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加强高速互联总线等基础软硬件技术攻关。集中力量开展高性能传输协议等网络传输技术研究。推动数据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高性能路由器、高速无损网络技点赞术研究,支撑数据高效入算、算力无损互联。攻克算力标识关键技术,研制新型算力标识网关,提高多样化算力感知能力。全面突破算网云调度技术,优化各类算力资源管理、算网融合协同调用及算力应用云化编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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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湖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充换电基础设施新建或改扩建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公用、专用等充换电设施项目。中央在湘企业、省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备案,市州直属管理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投资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其他项目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实行“统建统服”模式的小区,由充电运营企业向属地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备案,同一企业在同一小区只需备案一次,按需建设、分步实施。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按季汇总备案数据报市州发展改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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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工厂推荐工作及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的通知》
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工厂推荐工作及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择优推荐属地以制造业为主要产业特色、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工业园区(含高新区、开发区等工业类产业平台)或其中可独立统计区块申报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工厂的申报对象应开展绿色制造水平对标,能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等主要指标应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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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5月30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对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尖峰电价政策。每年7月15日—8月31日,期间每日20:00-22:00;每年12月15日—次年1月31日,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尖峰电价资金统筹用于保障电力需求响应、企业错峰检修、虚拟电厂调用等需求侧管理的价格补偿,符合条件的独立新型储能(含配建新型储能)调用补偿,充换电运营商根据电网需求反向放电补贴,应急跨省购电新增损益等。具体支出由省能源局会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电力保供形势确定,剩余部分纳入峰谷分时电价损益统一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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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
5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其中提到完善碳市场覆盖范围。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行业降碳潜力和碳排放核算基础等,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扩大支持领域。加强绿证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衔接,避免交易主体从绿证交易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重复获益。立足国内市场自身建设,积极推动与相关国际机制衔接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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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的通知
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此次涉及“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2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统一按指南二级标题(如1.1)的研究方向申报,实施周期不超过2.5年。除特殊说明外,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涵盖二级标题下指南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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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多部门关于印发《汕头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近日,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多部门关于印发《汕头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申请要求如下:(一)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主体、驾驶人及车辆符合相关要求(附件1),并提供相应申请材料。(二)道路测试主体在提出道路测试申请前,应进行充分的实车测试并申请国家或省市认可的从事汽车相关业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要求(附件2)进行测试。申请示范应用前须按要求完成道路测试。第九条 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主体申请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的流程如下:(一)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主体首次提出申请,按照本细则要求向市有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办理机动车辆试点申请;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办理功能型无人物流车试点申请;市城管局负责办理功能型无人环卫车试点申请。其他类型无人车辆由归口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申请)。(二)市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公路等交通专业领域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请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不通过的,市行业主管部门需向申请主体反馈书面意见,明确指出审核不通过的原因,申请主体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再次提交申请;初步审核通过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等部门,对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联合审议。市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联合审议情况对安全性自我声明确认盖章。(三)号牌发放。联合审议通过的,申请主体向市公安局申领与试点申请一一对应的车辆号牌。市公安局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车辆号牌的制作及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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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是指在个人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固定停车位上建设的,专为个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公交、环卫、机场通勤、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场所建设的,为公务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是指面向社会车辆有偿提供充电服务,开放经营的充电基础设施。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当明确专用设施、公用设施、超充设施的规划布局(包括建设规模、点位分布及建设时序),明确各类场景建设原则和标准,指导项目落地实施。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实施应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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