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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9月23日,工信部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旨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办法明确集群申报需满足科技供给、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产业竞争力、治理服务五大硬性条件,实行市级申报、省级择优推荐、工信部评审认定流程。建立每三年一轮评估的动态管理机制,评估不合格整改仍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失信等问题将撤销集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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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本市2026年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五批)的通知
9月20日,上海发改委印发第十五批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计划,合计安排资金112045.074万元。其中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95953.655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6091.4184万元,共计10个项目。资金覆盖汽车以旧换新、国四柴油车淘汰、新能源环卫车、垃圾分类、污水管网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要求各主管部门依规申请拨付,规范用好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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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9月21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印发《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方案聚焦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出到2030年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实现出行与物流圈目标,提升60分钟通勤覆盖率。将推进“八廊两环”通道、枢纽建设,优化城际、城乡交通,布局智慧与绿色低碳交通,完善安全韧性与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保障首都都市圈通勤、功能、产业协同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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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9月21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面向工业、通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智算、通算、超算设施。申报项目需产权清晰、稳定运行满一年,对机架规模、上架率、能效标准、可再生能源占比、合规记录设置硬性条件。申报单位先完成自评,经地方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择优上报,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五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公布名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达标项目将移出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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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93092亿元,同比下降7.2%(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832亿元,同比下降2.4%;第二产业投资113094亿元,下降2.9%;第三产业投资174166亿元,下降9.9%。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9.4%,中部地区投资下降8.7%,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8%,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5.5%。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7.1%,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6.9%,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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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上)
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60328亿元,同比下降6.7%(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329亿元,同比下降0.5%;第二产业投资97709亿元,下降2.1%;第三产业投资157290亿元,下降9.5%。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下降8.6%,中部地区投资下降6.4%,西部地区投资下降8.6%,东北地区投资下降24.6%。 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6.4%,港澳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8.1%,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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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商用车产业政策全景解读报告
2026年上半年(截至目前),商用车领域相关政策与法规标准密集出台,政策的总基调是从“普惠刺激”走向“精准调控”。国家正在推动商用车乃至整个汽车产业完成从燃油体系到电力体系、从机械产品到数智产品、从国内市场到全球竞争的三重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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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957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52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50473亿元,增长3.9%;第三产业增加值413709亿元,增长5.2%。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二季度增长4.3%。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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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能源换电重卡示范运营线路项目 支持单位公示
为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探索本市新能源重卡中长途运营的可行性,做好本市新能源换电重卡示范运营工作,务实推动本市新能源重卡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开展上海市新能源换电重卡示范运营线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道运货〔2023〕1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近期市道路运输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本市新能源换电重卡示范运营线路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对拟支持的“示范联合体”(牵头单位:上海翊珠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成员单位: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鸭嘴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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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在我市部分区域及道路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在我市部分区域及道路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本通告自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4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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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区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引导降低社会用电成本的通知》
11月18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区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引导降低社会用电成本的通知》,其中提出,实行大工业用电分季节峰谷分时电价,最大电价差将达达0.524元/kWh。根据大工业峰谷电价表,大工业枯水期尖峰电价为1.206元/kWh,高峰电价1.005元/kWh,平段电价0.67元/kWh。尖峰与平段电价差达0.524元/kWh。丰水期低谷电价0.335元/kWh,深谷电价0.268元/kWh,平段电价0.67元/kWh。深谷与平段电价差达0.402元/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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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大治理、大协同”能力,推动粤港澳数据、人才、物流、资金畅通流动“要素通”;数字化新型基础设施“基座通”;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商事通”;数字产业集聚发展“产业通”;社会数字化治理高效协同“治理通”;公共服务融合便利“生活通”;粤东粤西粤北加快“数字融湾”。通过“数字湾区”建设,牵引带动大湾区全面数字化发展,打造全球数字化水平最高的湾区,数字化成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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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落实措施》的通知
《措施》围绕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二手车商品流通、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等七个方面部署了20项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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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产能不低于5000辆,力争打造千亿级产值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制定新能源汽车替代激励政策,除特殊需求的车辆外,各级党政机关新购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全市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应用,2023年推广氢燃料电池重卡40辆,到2025年推广氢燃汽车360辆。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国有企业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货车运输,场区内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三排放标准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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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通知指出,要准确把握新型储能功能定位,明确接受电力系统调度新型储能范围。加强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管理,明确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技术要求,强化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协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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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验收指南》的通知
第四条 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原则上按照年度投资计划进行总体验收,一般应在投资计划下达后2年内完成。含110(66)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年度投资计划可适当延迟验收时间,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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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
项目建设主要目的是为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电力需求,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其中,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项目预期接入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等涉农用户容量不得低于接入用户总容量的60%,110(66)千伏、35千伏电压等级项目预期接入涉农用户容量不得低于接入用户总容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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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6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6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五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一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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