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7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国标《新能源汽车维修作业安全要求》(GB/T47439—2026)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围绕新能源汽车维修,明确人员场地、作业准备、风险处置、操作流程等规范,重点针对高压系统、氢燃料供氢系统维修,划定防护设备、场地核验、高压电路检修等关键要求。该标准可规范门店作业流程,强化维修安全管控,降低高压、氢能维修风险,提升行业标准化与安全运营水平。
7月16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公告调整电池消费税:2026年9月1日起锂、镍氢等电池按2%征收消费税,2027年9月1日税率提至4%;2027年4月1日光伏电池先行2%税率,次年上调至4%。2026.9.1-2028.12.31钠离子、固态、燃料电池及钙钛矿等新型光伏电池免税。减免产品需符合国标并出具CMA检测报告,外购应税电池连续生产可抵扣已缴消费税,冲突政策以本公告为准。
7月1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该行动方案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设定2027、2030年分阶段目标,提出四大行动。推动钢铁、有色等高耗能行业绿色改造,压降高耗能产业占比,发展源网荷储、清洁生产与固废循环利用;壮大新能源汽车、储能、节能环保等千亿级绿色产业。培育绿色工厂、零碳园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配套审批绿色通道、财政用地能评要素保障,实行清单化、一企一策管理,统筹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
7月13日,内蒙古出台公交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细则,申报主体为公交运营企业。报废8年以上老旧车置换新能源公交,单车基础补贴11万元,低地板车型追加1万元;全套更换公交电池补贴上限4.2万元,不超采购价五成。2025年启动、2026年完成的项目可纳入申报,线上平台提交材料,年底截止,材料分级审核公示后拨付资金,严厉打击虚报套补行为,政策有效期一年。
7月10日,安徽多部门印发2026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方案,政策全年有效,依托特别国债发放补贴。补贴针对国四及以下中重型营运货车,优先支持置换电动货车,对应资金占分配额度不低于30%,同步覆盖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线上申报、多部门联合审核拨付,资金先到先得,11月后电动货车补贴结余可调剂其他项目,各地按月上报进度并接受省级抽查。
7月16日,张掖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张掖市深入实施“新能源+”行动促进消纳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到,推动新购车辆向新能源重型卡车转型,特别是在矿山、大型工业园区等封闭或固定线路场景,示范推广纯电动及换电重卡。在重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旅游景区及大型公交场站,规划建设一批一体化示范电站。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其中提到,深入推进交能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公路、港口、枢纽场站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以及充(换)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零碳物流通道枢纽,推动建设零碳货运走廊,完善通道沿线、城市出入口、物流枢纽园区等大功率充(换)电站等补能设施。完善公路、航道新能源补给网络,推进普通国省干线服务站充电设施全覆盖,推动港口岸电建设及作业车船清洁能源替代。
7月14日,黑龙江发布服务业提质实施方案,配套城市更新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壮大现代物流,提升国际货运、口岸运输能力,完善冷链、多式联运体系;发展融资租赁,支持风电、工业机器人等设备租赁;依托算力、工业互联网打造5G工厂,壮大对俄跨境商贸与汽车相关配套服务业,配套财政金融扶持培育相关市场主体。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以双碳为牵引覆盖能源全产业链。目标至2028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年均提升1个百分点。统筹火电改造、风光大基地、新型储能建设,推进煤矿、油气矿区就地发展新能源;推动工业、交通、建筑清洁用能替代,攻关CCUS、绿氢、长时储能等低碳技术;完善碳核算、绿电绿证、电力交易市场机制,建立重点项目库,配套资金保障能源行业绿色转型。
7月13日,国务院批复《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锚定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目标2030年社零总额达60万亿元左右。规划扩容养老文旅健康等服务消费,升级汽车、家居等大宗商品消费,培育数字、绿色、首发、体验式消费;通过稳就业增收、完善社保提升居民消费意愿,完善消费基础设施、优化市场维权环境,放宽汽车住房消费限制,配套财政金融、带薪休假保障机制,夯实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