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首座ETC门架安装完成
7月11日,湖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项目首座ETC门架在武汉绕城高速K841处吊装完成,标志着湖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建设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按照国家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部署,湖北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1092套ETC(电子不停车收费)门架系统建设,11月开始进入联调测试阶段,2020年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届时,可实现ETC车辆分段计费,快速便捷通行,让“一网通行、一路畅通、一脚油门踩到底”变成现实。
2019-07-16
郑州建成区物流配送车2021年全部纯电动化
郑州市人民政府7月8日发布《郑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到,将大力推进绿色运输发展,推广新能源车辆,制定《郑州市新能源汽车替代专项行动方案》,出台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政策,加快物流园区、公用停车场及其他交通和商业站点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发展建设各类集中式直流快充站。到2021年,郑州市建成区物流配送车、邮政快递车辆全部实现纯电动化。
2019-07-15
明年起按新版车型分类标准收取通行费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收费公路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收取车辆通行费。《通知》指出,要加快ETC车载装置安装,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可按照新分类标准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启用非现金支付功能,并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
2019-07-15
浙江2021年前淘汰老旧营运车4.4万辆
日前,浙江交通运输系统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正式启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陈利幸表示,将以最严格的要求狠抓老旧营运车辆淘汰这一环节,到2020年完成淘汰老旧营运车辆3万辆,到2021年累计淘汰老旧营运车辆4.4万辆。
2019-07-15
交通部2022年7月1日起 全面禁止不合规罐车运行
7月12日,交通部发布关于《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加强对罐车以及罐体生产、检验及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指导,确保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标准内容和实施要求,在罐车以及罐体的生产、检验、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标准。2020年1月1日起,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罐车按照新的准入要求进行登记、办理道路运输证,实现新罐车全面合规;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运输企业在年审日期前一个月内将罐车罐体交由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根据检验意见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2021年6月
2019-07-12
四川:分区域分车型分步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5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表示,四川省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分区域、分车型、分步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2019-07-11
交通部:4.5吨以下普货运输车无需许可证和运营证
7月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做出了相关解读,明确了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以及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审批取消后相关的管理要求。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9-07-11
深圳:到2021年完成工程车领域新增车辆纯电动化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7月4日发布《深圳市推进新能源工程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计划表示,2019年-2021年,深圳市将着力夯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持续扩大新能源汽车整车产业规模,促进工程车辆电动化升级转型,提升新能源工程车核心技术水平、核心产品竞争力。到2021年,深圳市工程车领域新增车辆纯电动化工作率先完成。通过示范引领,将新能源泥头车的应用示范经验进行推广和复制,并逐步延伸至大型吊车、挖掘机、推土车等其它类型的新能源工程车。创建一批新能源工程车产业示范基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
2019-07-08
山西将进入国六时代 重点区域已确定
2019年6月26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和山西省工信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近日联合明确了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时间。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据了解,2019年7月1日之前,已经销售且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办理注册登记业务;2019年7月1日之后,重点区域不允许销售,也不允许办理手续。
2019-07-04
7月1日起,山东“国五”车将无法挂牌?不急!还有3个月过渡期!
为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自2019年7月1日起,山东省将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届时将停止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达不到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新生产轻型汽车。为方便群众,防止扎堆前往车管所挂牌造成排队拥堵,滨州交警提醒广大车主,我省出台的规定中明确表示:2019年7月1日之前,已经销售并且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办理登记业务,自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登记业务。也就是说,只要在7月
2019-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