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17 17:59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到2028年底,主城区基本建成车桩相宜、布局均衡、方便快捷、智能高效、安全可控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满足新能源汽车多元化充电服务需求。
建设指标:到2028年底,主城区计划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公(专)用充电桩549个。坚持统筹规划、分期实施、逐年见效,有序推动充电设施落地建成、投运达效,持续优化主城区充电设施资源空间布局,推动车桩比持续趋于合理、充电设施综合利用效率稳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
本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各辖区、各领域牵头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直相关部门对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遂府办函〔2025〕36号)职责分工,分领域、分阶段推进存量设施优化提升和增量设施精准布局,实现充电基础设施迭代更新、全域共享。
(一)强化系统谋划,科学布局设施
针对我市现有城市空间、人口分布和场景需求,采用“小规模、多点位”的方式,科学确定规划布局。做好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资源保障工作。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将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船山区政府、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明星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6年底
(二)攻坚社区改造,破解民生痛点
具备安装条件且符合安全要求的,指导居住社区管理单位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不具备安装条件的,鼓励推广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切实解决无固定车位用户的充电难题,推动充电服务普及。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提高充电桩安全管理水平。做好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和配套建设,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社区改造范围,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既有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统筹推进。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船山区政府、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明星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8年底前取得显著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商圈文旅,提升补能效率
结合大型商圈、旅游景点、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客流特点和停车配套,以慢充(含小功率直流)为主、快充为辅加密布局。加大在商圈地下停车场规划建设充电场站,推进存量充电桩升级改造,根据高压接电、消防安全要求,合理布局大功率快充,实现“就近快补”。结合文旅特色打造充电服务示范点,完善充电指引、停车管理等配套,鼓励运营企业丰富“充电+娱乐、休息”等综合服务,推动充电与消费、文旅场景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责任单位:船山区政府、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明星电力公司、各充电运营企业
完成时限:2028年底前取得显著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适配营运需求,完善专业配套
针对产业园区、公交场站、物流枢纽等营运车辆规模化补能需求,在遂宁经开区、遂宁高新区等配建大功率专用快充桩群或换电站,探索超充应用,实现公交场站充(换)电设施全覆盖。结合车辆运营调度优化桩体布局和功率配置,配套建设换电及运维服务点。鼓励充(换)电运营企业与园区、场站合作,推行定制化充(换)电服务,降低营运车辆充电成本。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船山区政府、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遂宁发展集团、明星电力公司、各充电运营企业、公交出租运营企业
完成时限:2028年底前取得显著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覆盖公共服务机构,实现应建尽建
结合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办公特点、停车资源和车辆流量,采用“快充+慢充”结合的模式布局,在机关单位办公区优先配建慢充桩,满足工作人员通勤车辆日常补能需求;建立公共服务机构充电设施错峰共享机制,在节假日、非办公时段面向社会有序开放内部充电桩,盘活存量资源,缓解公共区域充电压力;在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来访车辆密集的区域,合理配置快充桩,兼顾办事群众临时充电需求。严格落实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步”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用),新建和改扩建公共服务机构配套停车场按比例配建充电设施。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船山区政府、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明星电力公司、各充电运营企业
完成时限:2028年底前取得显著成效并长期坚持
(六)保障电网接入,优化供电服务
明星电力公司将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配电网有关规划,负责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建设和运维;制定充电设施报装业务办理指南,明确资料清单和竣工验收流程,开辟电网接入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充电设施优惠电价政策,推行峰谷分时电价,鼓励错峰充电,降低运营和使用成本。
牵头单位:明星电力公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8年底前取得显著成效并长期坚持
(七)推进智慧互联,提升服务体验
将全市城乡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全面接入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及川逸充APP,实现桩枪状态查询、导航、支付、状态监控等一站式服务,打破运营商数据壁垒,解决“多APP操作”问题,提升用户充电便捷度。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船山区政府、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明星电力公司、各充电运营企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严把安全底线,强化全周期管控
根据《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30年)》(川办发〔2024〕30号),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各参与方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标准,推动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运行维护、充电使用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操作流程,提升安全事故兜底保障能力、安全防范能力。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船山区政府、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明星电力公司、各充电运营企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对闲置桩迁移、改造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批、零费用备案”。全面落实充电桩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现全覆盖、无遗漏。同时,配套给予用地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激发全业态发展活力。各领域牵头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开展精准宣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社区宣传居住区内统建统服、私桩共享、有序充电等共享充电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在客运站宣传交通节点充电点位;市商务局在商圈周边宣传充电资源;市融媒体中心、各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通过多平台开展全域宣传,在APP上突出标注各领域闲置站点和优惠信息,实现精准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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