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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17 17:45

  一、背景和目标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文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工作要求,推动构建云南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促进全省电动汽车更大范围内购置使用,省能源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倍增行动方案》。计划到2027年底,全省建成充电设施25万枪,公共充电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实现公共充电设施“质”的提升,私人充电设施“量”的增长,服务超120万辆电动汽车补能需求。

  二、主要内容

  (一)公共充电设施提质升级行动

  一是建设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大功率充电为有益补充、创新技术融合发展的城市公共充电网络,至2027年底,全省城市直流公共充电桩达到4.5万枪。二是以高速公路“七出省五出境”主骨架为重点,加快服务区60千瓦以上充电设施新建改建,完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到2027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不含停车区)充电设施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具备充电服务能力的国省干线服务区不少于30座。三是扩大充电设施覆盖范围,推动乡村充电网络与城市、城际充电网络融合发展,至2027年底,全省乡村直流公共充电设施更加完善,总数达到2万枪。四是强化重点场景充电服务,加快重点旅游线路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园区矿区大型施工区等建设重卡充电设施。

  (二)居住区充电设施覆盖推进行动

  加快推进非电网直供电小区问题治理,同步开展供配电设施改造,满足充电设施安装需求。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要求。既有居住区要因地制宜补充充电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增设充电设施。因地制宜开展“统建统服”试点,至2027年底,打造20个设施完善、服务规范的“统建统服”小区,各州市至少建成1个“统建统服”小区。

  (三)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延伸行动

  支持昆明市持续深入推进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建设,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应用推广,推动智能有序充电社区建设。引导通过虚拟电厂、需求侧响应等模式开展车网互动应用实测,鼓励企业建设V2G设施,开展车网互动应用。探索在农村地区布局V2G设施,通过反向放电缓解节假日集中返乡用电需求。

  (四)供电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一是持续完善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公开机制,针对性开展配电网架优化、台区增容等建设改造。二是严格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备案制度,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三是发挥省级平台监管服务功能,推进公共充电设施全量接入省级平台,加强信息发布,引导充电设施合理布局。

  (五)充电运营服务提质行动

  推动充电运营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场站环境和服务水平,推动“充电+”等综合服务场站建设,建立健全充电运营服务能力评价体系,支持充电企业加强沟通协助。

  三、保障措施

  一是涉及高速公路、园区、政府机关、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景,明确责任,合力推动落地。二是建立健全充电运营服务能力评价体系,开展运营商服务能力评级、评价工作,引导公众自主选择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充电运营商和充电场站。三是推动打通省级平台与用电报装平台联通渠道,将报装户号与公共充电场站对应,力争实现平台全量接入、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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