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毕节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11-04 14:13
为更好满足更多消费者汽车购置需求,结合2025年11月4日《贵州省商务厅关于优化调整汽车促销活动政策的公告》,经研究,自2025年11月5日0时起,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对“畅行毕节”汽车促销活动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一、2025年11月4日24:00时前,个人消费者在毕节市参与活动企业购买新乘用车(7座及以下燃油车或新能源车),并在毕节市内开具合规发票(开票时间在2025年10月25日00:00—2025年11月4日24:00),即可享受以下购车补贴(须于2025年11月10日24:00时前上传申报资料):车价5万元(含5万)—10万元(不含10万):补贴2000元。车价10万元(含10万)—30万元(不含30万):补贴4000元。车价30万元(含30万)以上:补贴6000元。活动名额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二、2025年11月5日0时起,个人消费者在毕节市参与活动企业购买新乘用车(7座及以下燃油车或新能源车),并在毕节市内开具合规发票(开票时间在2025年11月5日00:00—2025年12月31日24:00),即可享受以下购车补贴:车价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补贴1000元。车价10万元(含10万)—20万元(不含20万):补贴2000元。车价20万元(含20万)以上:补贴2500元。活动名额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该补贴可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贵州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及汽车购新活动政策、优质酱酒叠加享受!
叠加国补(报废更新补贴)
活动时间:从2025年11月5日起,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开展汽车报废更新活动,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活动规则: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同一消费者报废及购买符合活动要求的车辆且发票开具地、注册登记地应为贵州,将给予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个人消费者按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的机动车须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2025年8月31日(含)之前开具的发票,所有资料必须在2025年9月30日(含)之前在系统上首次上传,逾期不再受理。2025年9月1日-2025年11月4日期间开具的发票不受影响。
叠加省补(置换更新补贴)
活动时间:从2025年11月5日起,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活动规则:1.2025年11月5日起,参加贵州省汽车置换更新活动消费者新车购买的发票开具地、注册登记地应为贵州。2025年11月5日至12月31日贵州省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结束前购买(以新车开具发票时间为准)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务必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贵州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平台”完成所有补贴申请资料的填报、上传和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2.从2025年11月5日起,消费者直接申请补贴。其中:购买新能源汽车统一按交易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5万元;燃油车及二手乘用车按交易发票(价税合计)金额9%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3万元。
叠加汽车购新活动
活动时间:从2025年11月5日起,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开展汽车购新促销活动,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活动规则:1.2025年11月5日至12月31日贵州省汽车购新活动结束前(以新车开具发票时间为准)在贵州省内汽车经销企业购买7座及以下非营运乘用车新车,且发票开具地、注册登记地为贵州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现金补贴。该补贴政策不能与我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叠加享受。2.对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金额,下同)在10万元以下(不含),每台车补贴3000元;对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下(不含),每台车补贴4000元;对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每台车补贴5000元。3.消费者完成购车后,务必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贵州省汽车购新补贴申请平台”完成所有补贴申请资料的填报、上传和提交,经审核通过后可获取一次性补贴,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目前,“贵州省汽车购新补贴申请平台”正在开发,待上线后另行发布公告。请消费者随时跟进了解并及时提交申请资料。4.消费者申请资料提交齐全且经审核无误后,将于7个自然日内完成补贴资金发放。
叠加优质酱酒
个人消费者和大客户消费者(民营企业法人单位,以营业执照为依据)在参与2025年酒车联动促消费活动,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7座及以下燃油或新能源乘用新车可参与活动。
每台新车根据车架号最多可参与一次。购买新车单台车辆发票含税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的,可平价购买12瓶优质酱酒;2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的,可平价购买18瓶优质酱酒;30万元及以上——40万元以下的,可平价购买24瓶优质酱酒;4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可平价购买30瓶优质酱酒;50万元及以上——60万元以下的,可平价购买36瓶优质酱酒;60万元及以上——70万元以下的,可平价购买42瓶优质酱酒;70万元及以上——80万元以下的,可平价购买48瓶优质酱酒;80万元及以上——90万元以下的,可平价购买54瓶优质酱酒;9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可平价购买60瓶优质酱酒;100万元及以上,可平价购买66瓶优质酱酒。本次活动个人消费者和大客户消费者最多可通过汽车联动促销平价购买66瓶优质酱酒。
感谢广大消费者及活动参与企业对我市汽车促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857-8912005。
特此公告
热门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