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4〕5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政策加快落地,回应社会关切,现对《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
● 2025年4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发布时间:2025-05-30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25年4月份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为51.1%,较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中国仓储指数为50.7%,较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了关于继续设置绿色物流区对轻型柴油货车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了关于继续设置绿色物流区对轻型柴油货车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指出:自2024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28日,每天0时至24时,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驶入“绿色物流区”。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限行措施限制。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024-07-30 16:47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重庆市2024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重庆市2024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措施》明确:1.给予加氢站建设补贴:2024年1月1日起,对纳入全市整体规划并建成运行的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30%对加氢站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给予加氢站运营补贴:2024年1月1日起,延续给予加氢站运营补贴,对氢气终端销售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30元/千克、单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运营补贴。3.给予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奖励:对2024年内销售量达50辆及以上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全新车型,每款车型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2024-07-30 16:44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水火风光储”多能协同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绿电+先进制造”。积极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多式联运通道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0%,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30%。
2024-07-29 16:53
固原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固原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近日固原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固原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固原市现行充电服务费执行《关于固原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有关通知》标准:最高不超过0.5元/千瓦时(不含电费),下浮不限。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区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执行。参考区内其他市收费标准,结合充电企业成本测算结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固原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按充电度计算收取)最高为0.45元/千瓦时,下浮不限。
2024-07-29 16:50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的提醒告诫函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的提醒告诫函。文件指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各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应通过充电APP、手机应用小程序展示,或在充电设施旁的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用户公示收费标准。
2024-07-29 16:48
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
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鼓励综合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和可调节灵活负荷等,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智慧能源项目。支持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为主,多能互补、多能联供的综合能源项目。鼓励和支持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停车及加油(气、电)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实施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
2024-07-26 16:33
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印发《青海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印发《青海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鼓励支持重点区域在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公共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西宁市、海东市力争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市公交车新能源化。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持续推进新能源充换基础设施建设,满足车辆能源交换需求。力争到2025年,全省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60%。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集中使用、停放地的入户检查,严厉打击破坏篡改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等违法行为。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和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稳妥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推动老旧铁路机车淘汰,鼓励铁路站场及煤炭、钢铁、冶金等行业推广新能源铁路装备。
2024-07-26 16:31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到2027年,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到2028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基本淘汰;城市公交车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75%以上;邮件快件智能安检设备广泛推广使用,寄递领域安检能力大幅提升;北斗终端应用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出租车推广更新达到8000辆以上;农村牧区充电设施建成34700枪以上;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
2024-07-26 16:30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南充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南充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桩(站)、加气站、加氢站、分布式能源站等设施。因地制宜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专项行动,加大城市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鼓励部分空间、部分时间等绿色低碳用能方式,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和公共交通工具。
2024-07-25 16:43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到决定开展为期6个月的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着力规范检验机构收费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的公告》(2021年第32号),不得就未真实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不得将“尾气检测费”打包进纯电动汽车“年检费”一并收取。依法查处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机动车检验市场价格秩序。加大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检验检测综合治理和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积极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对照职责分工,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关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保持情况,配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重点通过技术手段查处机构违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问题。
2024-07-25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