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舆情 > 政策文件

查看全部 >

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查看全部 >

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关于印发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的通知

为引导和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加快高排放机动车淘汰更新,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1-08-05 14:09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到2025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5万亿元,本外币存贷款规模分别达到40万亿元和30万亿元,境内上市公司总数突破1000家,年保费收入达到8000亿元等

  2021-08-05 10:56  

关于组织2020年度郑州市汽车产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汽车产业的促进作用和导向作用,切实推进郑州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郑州市工信局、郑州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郑州市汽车产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2021-08-05 10:4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但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经费拨付机制不完善、间接费用比例偏低、经费报销难等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经国务院

  2021-08-05 10:35  

关于印发北京市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管发〔2021〕15号)

为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完善"居住地、办公地充电为主,社会公用快速补电为辅"的充电设施网络,加快推进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促进单位和职工推广使用电动汽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2021-08-04 19:43  

关于印发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换电设施运营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优化运营服务品质,提升电动汽车充换电保障能力,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2021-08-04 15:29  

关于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 《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应用技术要求》的通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446号),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和配套的《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应用技术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交办运〔2019〕60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2021-08-04 11:08  

两部委公开征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性能,切实加强车辆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编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1-08-03 19:4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重庆的立市之本、强市之基,在创造经济价值、优化供给结构、承载创新活动和集聚高端要素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21-08-03 17:03  

致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汽车所有者或使用者的一封信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重型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远程监测管理车载终端安装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自2020年5月1日实施以来,广大重型汽车所有者或使用者正在积极开展工作。目前完成时限已经临近,现再次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2021-08-03 14:16  

共1090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