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全部 >

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查看全部 >

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加快推动城市货运配送体系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加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示范工程建设有力有序推进,不断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水平,更好服务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等国家战略实施,制定本办法。

  2022-03-16 17:00  

关于对拟列入2022年特别公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进行告知的通知

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关于“特别公示”的相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开展梳理工作,参考依据为车辆生产企业上传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数量。

  2022-03-15 18:19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省2022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任务计划安排的函

根据沈晓明书记和冯飞省长的批示精神,结合我省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际,现将我省2022年充电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计划安排及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2022-03-15 18:16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我委会同市有关部门起草了《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通过传真或邮件反馈我委,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1日。

  2022-03-15 18:06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 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十二届十次全会、省委工作会议、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省能源保供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更好发挥能源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2022我局将继续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对能源发展的扶持力度,根据《贵州省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工〔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22-03-15 13:06  

关于印发《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为加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更好服务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等国家战略实施,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交运发〔2015〕107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2022-03-15 11:12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发展的意见(修改稿)》意见的公告

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加快构建以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优化能源结构,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发展的意见(修改稿)》,在前期征求有关部门和镇街的基础上,现向社会公开。

  2022-03-14 18:12  

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4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七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等有关要求,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4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七批)拟发布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或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

  2022-03-14 18:0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落实《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促进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更好支撑和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03-11 17:17  

关于调整载货机动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高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经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太原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对2021年11月1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载货汽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2022-03-11 16:49  

共1134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