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4〕5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政策加快落地,回应社会关切,现对《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
● 2025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发布时间:2025-07-31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605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17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39050亿元,增长5.3%;第三产业增加值390314亿元,增长5.5%。
成都“十四五”交通物流规划出炉
据近日正式印发的《成都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和物流业发展规划》,2025年年底成都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将全面实现新能源化(纯电动或氢能源)。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五年成都市要建设低碳环保的交通运输体系。
2022-07-01 16:17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6月2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对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防止氢罐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防止氢冷发电机漏氢等氢气安全问题做出要求。
2022-07-01 16:15
《汽车代驾员岗位技能要求》等团体标准发布
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提出并归口,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俱乐部分会牵头编制的团体标准《汽车代驾员岗位技能要求》,以及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联合编制的团体标准《品牌价值评价 汽车救援服务业》批准发布,自2022年7月24起实施。
2022-07-01 16:14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能源综合发展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鄂尔多斯将打造绿氢经济产业集群。紧抓自治区打造千亿绿氢产业集群发展机遇,深度融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上海城市群,在鄂尔多斯以绿氢制取、氢燃料电池重卡研制应用
2022-07-01 16:12
无锡新能源汽车推广消费17条政策
新能源汽车推广消费17条政策包含:个人消费者通过消费券购买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享受不低于3000元/辆购车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照《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免征车辆购置税。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1小时内临时停放的新能源汽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2022-06-30 16:40
2022 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2022 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实施细则》杭州市将对在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购车发票日期须在该范围内)在杭州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购车价格在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在20万(含)-30万元的补贴6000元;在20万元以下的补贴2000元。(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
2022-06-30 16:39
关于印发《聚焦临港核心区打造上海 “全球动力之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6月28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六部门发布关于《聚焦临港核心区打造上海“全球动力之城”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出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集成式驱动电机及电控等。突破高性能动力电池、IGBT功率模块等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推动电控集成化、结构轻量化、控制智能化,实现新能源电池及核心部件规模化量产,打造新能源汽车动力制造基地。
2022-06-30 16:38
国际油价超过每桶130美元调控上限后国内成品油价格暂不再上调
为减轻下游用户和消费者负担,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经国务院同意,当国际油价超过每桶130美元调控上限后,国内成品油价格短期内(不超过两个月)不再上调,后续如国际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调控上限的时间累计超过两个月,将提前明确有关政策措施。
2022-06-30 16:30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提升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底前,完成城区“十公里充电圈”和市域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布局,全市力争新增充电终端数量1600个以上,累计接入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充电终端数量2600个以上。到2023年,全市力争新增充电终端数量3700个以上,建成城区“十公里充电圈”,累计接入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充电终端数量3800个以上,全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到2025年,全市力争新增充电设施终端数量8600个以上、充电站50个以上,各类充电终端总数达到12000个以上,三环内建成“五公里充电圈”,二环内建成
2022-06-30 09:24
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二、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三、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四、切实保障好相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五、做好调度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缓缴政策平稳实施。
2022-06-30 09:18